返回
文章详情
西充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电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西充县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西充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电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西充县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67828921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23,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23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热心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县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原则开展评审。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231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电力建设与管理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农田水利工程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土保持 |
| 4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利工程管理 |
| 5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 6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