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内设中职部及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该学校中级岗位必须有空缺数。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技术职称。
二、申报条件
1.严格按照《自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自教体函〔2021〕114号)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县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流程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unit/jury/unit/expertManagement)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的人员,选择“富顺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皆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申报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考核推荐工作,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单位)依据推荐委员会的意见,对照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申报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民主推荐满意率(须达75%以上)、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接到的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明确提出对申报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层级的推荐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后报富顺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打印提交评审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状态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自行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盖章。
(六)缴费及材料线下报送。评委会暂不实行网上缴费。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时应同步将评审费缴纳到单位。评审费及《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由直属学校(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到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代收后,统一将评审费交县财政专户。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七)组织评审。评委会按规定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议、召开评审会议。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问题主要围绕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设置,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公示情况、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八)办理相关手续。主管部门(单位)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县人社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人社APP”中下载、打印。
四、申报推荐时间
(一)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日18:00
(二)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18:00
(三)个人申报修改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8:00
(四)评审委员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要求的资料形式(Word、PDF、图片等)准备申报材料,按照资料的年度、主题等给每份资料命名后上传到相应板块,上传PDF文件时,一个条目的所有资料依次排序做成一个PDF文件。证件类直接上传经单位审核的原件扫描件;其余资料必须经单位审核签字同时加盖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非证件类的原件材料审核后注明“已审”结论,并签上审核人姓名,注明审核时间,复印件类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无误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结论后再署名、落日期,“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核日期可以以盖章代替手写,签名必须手写。
上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明材料。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件不属于证件,应签审);
3.教师资格证;
4.现任职称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证明(人事系统岗位聘任表,见习期满评初级职称的不提供);
6.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重点突出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工作业绩,字数1000字左右。本人需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7.规定年限的继续教育证明(上传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及公需科目合格证,从2025年起倒推,评审讲师的上传近4年的,见习期满评助理讲师的,上传2025年的);
8.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评审讲师上传、2020—2021、2021—2022、2022—2023、2023—2024年度的考核表,见习期满评审助理讲师的,提供2024—2025年度考核证明);
9.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申报讲师至少提供任现职以来1年的思政工作经历材料);
10.教学成果(含任现职以来的学年课时安排表、教学经验总结、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证明。评审讲师的,年度教学质量评估须1次及以上优秀证明;县级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11.专业实践成果(含任现职以来的指导学生社团、第二课堂、企业实践考核评价表、企业培训、结对帮扶情况,评审讲师的,专业课教师还必须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学科初级任职资格或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文化课教师须每年到企业调研、考察1次以上等);
12.业绩成果(评审讲师,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项校级、1项县级以上讲师系列的业绩成果);
13.四篇不同课时的教案(在近一学年使用过的不同章节的四个课时的教案,含二次备课、教学反思等内容);
14.单位公示材料:包括公示内容、时间、过程、结果、公示照片等;
15.个人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公示情况表;
1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重点说明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负责人审签,加盖公章。字数控制在1000—2000字;
17.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单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切实履职,对审核结果负责。对不符合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的,不得迁就照顾;审核中发现申报人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不得徇私舞弊。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任职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获奖情况、论著、教学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均截至2025年10月10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13—7214380、0813—7205009
监督电话:0813—716934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26日
- 中职高级-自教体函〔2021〕114号关于印发《自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