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米易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考试中心)、民办教育机构(学校):
根据我县教体系统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需要,决定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米易县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专业
1.政治(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课);
2.语文;
3.数学;
4.物理(含物理、小学科学);
5.生物;
6.化学;
7.历史;
8.地理;
9.外语;
10.艺体(含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11.职电劳(含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地方(学校)课程等)。
四、评审申报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社局复审。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3)。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下面。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等,应真实、完整的填写所需信息。新增学校账号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米易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其中,初定对象的“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其他人员选择“申报评审”)。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所在单位、申报学段、申报专业等。
(三)单位推荐
学校在省、市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所在单位确定拟推荐人员。拟推荐人员的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同步报送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四)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米易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逐人逐项审核申报人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并告知原因。重点审核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申报流程是否完整规范,年限、资历、学历、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六)评委会组织评审
米易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评聘情况,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等情况,申报程序和推荐过程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程序合规性等。
五、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日8: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日8: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9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6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3日18:00。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需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在系统填报后会自动生成,以下简称《评审表》,内含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1份左侧装订包边并附粘贴件),《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四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任教的人员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最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5项);
(10)校级干部提供《四川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辅助材料)各一式一份。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及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统计表;
(2)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3)任现职或近4年(中等师范学校学历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评审当年的验印证明)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复印件:①育人工作成果②教学工作成果③教研工作成果;
(6)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7)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备(听)课评价表》(附件4),备(听)课本复印件上传系统即可。
(8)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城区(含县城)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出具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地区学校从教(支教)经历的证明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双面复印,按顺序编好目录和页码,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贴上《2026年攀枝花市米易县xxx学校xxx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辅助材料》(附件3),辅助材料封面统一为米黄色。
3.《攀枝花市米易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单位审核无误的,由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攀枝花市米易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含电子档,附件7-1按上报单位填写、附件7-2分学科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7)。
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料中的“附件顺序号”为“中级附件资料包”内的附件。
(二)申报评审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需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在系统填报后会自动生成,以下简称《评审表》,内含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及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统计表;
(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相应层次合格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初评不提供);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复印件(初评提供聘用合同);
(9)按各职级的任职年限出具各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评审当年的验印证明)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按各职级的任职期年限报送相应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12)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备(听)课评价表》(附件5),备(听)课本复印件上传系统即可。
(13)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不包边,第2至13项装订成一册,封面统一用天蓝色。
由单位填写《米易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
(三)初定职务(初、中级)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表》(在系统填报后会自动生成,以下简称《评审表》,内含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及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统计表;
(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执业准入要求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6)相应年限《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评审当年的验印证明)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年度考核材料;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各1份;
(9)初定相关专业工作业绩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及公示结果证明各1份。
(10)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不包边,第2至10项装订成一册,封面统一用浅绿色。
由单位填报《米易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
申报评审(初定)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料中的“附件顺序号”为“初级附件资料包”内的附件。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 2026年12月31日。
七、答辩
需答辩的人员(答辩对象,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答辩。
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有关事项
(一)评审费按《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质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收取,初级职称100元/人,中级职称140元/人,需答辩的人员,另收答辩费60元/人,经米易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有关规定,除民办教育学校(机构)外,各单位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必须严格控制在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限额内。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12月16日前报送纸质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有关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职称,并将计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罗德明;联系电话:0812-3999757。
附件:1.中级附件资料包
2.初级附件资料包
3.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PDF版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1月2日
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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