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利教函〔2026〕128 号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6〕166号)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师培电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标准
2026年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6〕166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激励政策
(一)支教和信息技术要求。按照“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不作要求”的标准执行。
(二)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截止2024年1月1日,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不要求到城镇中小学交流轮岗,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但不满27年的教师,到城镇中小学交流轮岗不低于1年的教师,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的、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满3年的教师,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四)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我区在该计划领军型引领型学校的直播教师中新增1个中级专项指标,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共享直播教学工作。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局注册。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
2.个人注册:拟推荐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交纸质材料逐级审核合格后,方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系列进行线上申报。
(三)单位推荐。学校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线下审核,拟推荐人员民主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工作量、业绩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线上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线上审核合格后,申报人从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归档并报教育主管部门二次审核。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答辩
本次评审开展全员答辩。主要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六、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三)审验原件要求。申报人员现场审验原件时,请一次性带齐全部所需原件,审验过程中不再接受后续补充材料、补交原件。学校材料初审人员带领学校申报人一起来现场审验。
七、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9:00,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6日18:00,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4日18:00,评委会退回个人完善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8日18:0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5日18:00。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价标准。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的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进行民主推荐,切实将具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二)严格推荐程序。拟推荐人选需经校职评小组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对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推荐结果及学校指标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党组织与学校行政对公示材料签署意见、盖章。
(三)严肃推荐纪律。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评审中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3年的申报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要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电话:0839-606825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电话,0839-6183009,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9-3310271
九、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荣誉、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评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100元。在递交成品材料时同时缴纳。
(三)评价标准选择。基层申报人员自主选择评价标准(城区或基层),按选择的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四)一览表、信息表。2026年度中小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一览表、信息表由学校汇总后连同学校2026年职称评审方案一起交利州区人事股。电子档传361227028@qq.com。
(五)具体要求
1.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公示材料拍照打印,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教育局人事股。
2.申报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
3.单位出具的三方证明里新增申报人员工作量,教学业绩等内容。
4.凡需签意见、签名的必须手写,不能打印,不得代签。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2026年职称评审材料包(附件以电子版形式下发,在岗位设置群里下载)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28日
- 附件下载
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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