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6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6-06-10
新龙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初级...
收藏

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 2026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校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标准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

教〔20208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各校园务必要将《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州教职工“积分制”正向激励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作为教职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四、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6119:00 20266

2523:00,逾期不能补报。

校园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618日17:00。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间:2026620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校园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62517: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66309:00 73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其中,普通类选择“新龙县教育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所报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材料属实”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复审推荐。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送评花名册各一式一份,逐级审核盖章后由各校园统一报送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

(五)组织评审。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初级教师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社局审核确认,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到有关部门(单位)。

(七)后续程序。送审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下发评审结果,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 2026731 日,申报人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科研成果、业绩、著作发表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

(二)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规定任职年限提供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

(三)社保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

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 6 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社保缴费记录,对于 6 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并指导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评审表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严禁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经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记入涉及人员“积分制”档案;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老师,0836-8122606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指南

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

3.新龙县申报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评花名册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69

相关附件
  • 附件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