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
需满足《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新出〔2023〕6号,以下简称《条件》)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评审范围
市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市直、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的的中级评审。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如需要评审需由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委托评审。
三、其他申报条件
(一)取得初级职称资格时间认定
按照《条件》规定,首次取得记者证的且未取得其他初级职称资格的,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条件的,从最近一次从事新闻专业工作时间计算视为取得初级职称资格时间。期间出现延迟申报情形的,按照延迟申报时间向后计算年限,出现不得申报情形,则从不得申报时间结束后重新计算年限。
(二)工作业绩条件(满足其中1条)
1.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5篇及以上在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遂宁人民广播电台等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载(刊播)的重要新闻稿件或其他新闻作品,并在全市或县(市、区)、园区范围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
2.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20篇及以上在全景遂宁、遂宁新闻网等市级及以上主流新媒体平台刊载(刊播)的重要新闻稿件或其他新闻作品,并在全市范围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
3.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作为主要成员组织或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新闻网站、新媒体等,或策划推进媒体重大创新,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得到业界认同。
4.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新闻类初级职称,或在我市转确认时无法提供原取得职称相关材料的,须同级转评后方可在我市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三)作品奖项或个人荣誉条件(满足其中1条)
1.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获“四川新闻奖”等省级及以上新闻类专业奖项1项;
2.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获市级及以上新闻类专业奖项3项;
3.积极服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在抗震救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1项。
(四)专业理论水平条件(满足其中1条)
1.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1篇;
2.未满足发表要求的,需独立撰写1篇新闻专业3000字以上的高质量论文作为评审材料。
(五)年度考核条件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一般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或工作证明。其他考核情形参照《条件》要求延迟或重新计算年限。
(六)转岗评审条件
具有非新闻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转岗从事新闻专业工作满1年后,可申报转评新闻专业中级职称(条件同上)。
(七)答辩条件
中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以现场抽取试题的方式开展。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申报职称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
(四)申报各阶段时间节点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31日12:00。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12:00。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2:0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2:00。按以上各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得补报,视为放弃。
(五)资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仅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受理材料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每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
(二)单位初审。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对初审合格人员,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签署“属实,同意推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复审推荐。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按照属地管理或隶属关系报请属地宣传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申报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复审合格人员,属地宣传部门和人社部门在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内“主管部门或县人社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双签字、双盖章)。
(四)组织评审。市新闻职评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市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适时公示。
(五)办理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人员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有关说明
(一)《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党风廉政(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和效益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
(二)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三)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或工作证明。
(四)按规定年限提供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材料,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个学时。未规定年限的,至少提供近3年继续教育材料。
(五)主要业绩成果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项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注明“情况属实”,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并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
(六)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奖项、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七)材料报送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中心1420室,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人:杨韵霓,刘亚琳,联系电话:0825-2988911)。文件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附件: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
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新出〔2023〕6号)
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29日
- 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