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二、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教育局
关于报送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二、三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一年一度的教师二、三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达州市通川区范围内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及标准
申报标准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个人和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或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选择“达州市通川区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00;各校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00。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00;各校复审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7:00。
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线下材料报送
初级材料接收审核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26日。各申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评审材料,因未及时上报评审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负责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教师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
(一)初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转正且满任教年限,申报学科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一份;
2、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审查表(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含注册页)复印件;
5、新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一份;
6、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继续教育及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证明复印件一份;
7、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度师德考核鉴定表复印件;
8、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个人总结一份;
10、公开招聘录用文件 1 份;
11、转正文件 1 份;
12、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此项为民办学校教师或合同制教师提交);
1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以上 2、3、4、5、6、7、8、9、10、11 、12、13须按顺序粘贴在《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后)
(二)评审(任职期间取得后学历、初定申报学科与专业不一致及其他不能直接初定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2、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审查表(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含注册页)复印件;
5、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继续教育及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证明复印件一份;
6、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度师德考核鉴定表复印件;
7、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已评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9、个人总结一份;
10、公开招聘录用文件 1 份;
11、转正文件 1 份;
12、本科近一年、专科近三年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此项为民办学校教师或合同制教师提交);
1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以上 2、3、4、5、6、7、8、9 、10、11、12、13须按顺序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职称推荐过程中,各地务必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公示,主管部门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申报。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加以注明。
2、凡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推荐条件和程序仍然推荐以及其他经认定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凡出现申报人隐瞒个人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涂改证件,抄袭、剽窃他人经验文 章、论文成果、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经认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责任追究。
3、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证明材料均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供, 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所有报送复印材料一律不退。
4、申报材料一律不收身份证原件,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姓名)须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各单位收集审查材料时需认真核对。
5、所有申报材料(含证件、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收上报材料时间。
6、上报的材料务必准确、真实、整洁,对申报人员所有相关材料和数据的审核,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证件类横向复印、不双面复印,书籍、杂志纵向复印),所有复印件均须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签在竖中线正上方),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审核人,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中的印章均为鲜章。
7、所有申报材料应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当面审查无误, 完备手续后方为有效。凡未按规定使用表格、评审材料不齐、材料装订不规范、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等的材料以及其他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8、上报材料时需同时上报《通川区 2025 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9、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范围内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附件:《通川区 2025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
- 达州市教育局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的通知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