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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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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9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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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人社发〔20252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县属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

现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作流程

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上报评审材料—获取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办理—领取证书—上报聘任材料—核定岗位—聘任—征求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核定待遇。

三、审批权限

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资格评审材料”报县职改办审核后提交各序列初评会审批;“初级聘任材料”报县职改办审批。

四、资格评审

事业人员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资格)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取,即:考试获取和评审获取(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对照表》)。考试获取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c.hrss.gov.cn/)中“人事考试”中“职称资格考试”相关要求进行;评审获取资格:高级资格按照全省各系列、专业要求进行评审中级资格按照州属主管部门每年10月份行文要求进行材料申报初级资格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每年申报时间分为两次,即:上半年(41日-730日),下半年(91日-1130日),逾期未申报自行负责。

注:该项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请务必宣传到位。

2.申报条件:各系列、专业资格评审条件:按照《道孚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附件2)。

3.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5)、《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6)、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聘任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业绩成果(图片、简报、总结)、转正文件、《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7)、《甘孜州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送评花名册》(附件8),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4.申报流程: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职改办审核—提交县各序列初评委会研究。

(注: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后附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1)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和省职改办《关于执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精神,初级评审费按每人100元收取。

五、聘任

各单位必须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开展岗位聘任工作

(一)岗位任职年限

二级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聘任(续聘)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附件9)一式三份,《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花名册》(附件10),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和聘任证书原件、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三)聘任程序

根据“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的规定,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空岗的25%进行聘任。

个人填写聘任材料—单位组织竞聘—主管部门同意—报县职改办—核定岗位—聘任。

(四)聘任时间

上半年6月20日前、下半年12月20日前,请各单位务必将事业人员聘任(续聘)材料上报至县职改办(县人社局301办公室)。

(五)聘任(续聘)要求

1.事业人员的聘任,必须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进行,由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聘任方案,通过竞聘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后按程序报批。

2.所有事业人员须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续并办理聘任证书方可晋升工资,聘任时间以办理聘任证书时间为准。聘任证书上聘任单位负责人、聘任单位、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县职改办)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3.州内、县内和单位之间调动的事业人员,其在原单位聘任的职称即予解聘,根据新调入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其中跨职称系列调动的,按调入单位职称系列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再按程序聘任。

4.州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经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由本人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连同原批准任职资格的《呈报表》,初级报县级职改部门确认,中级报州职改办确认。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根据甘人社函〔2021〕102号文件精神,川渝职称互认。

5.各事业单位退休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以上的工勤技能人员,均要提供退休人员名单后由县职改办报州职改办,办理岗位解聘手续。

六、相关政策

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文件要求:各申报人员不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打印的具有二维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查验证明材料的,需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和学位审查并按规定由审查人和审查单位签字盖章,确保学历和学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任职年限是指担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而不是取得职称或任职资格的年限。任职时间计算:上半年至2025年6月30日,下半年至2025年12月31日。

3.符合降低资历条件的,可按照《四川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转正定级后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

4.行业有新规定条件的,按照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1.加强诚信教育,确保信息真实。各单位要加强对广大事业人员的诚信教育,保证填写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若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伪造学历、资历。篡改聘任时间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评审资格,通知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记录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

2.加大重视力度,强化责任意识。事业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关系到每一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负责及时通知事业人员上报相关材料,迟报、谎报、漏报、瞒报造成的后果则由各事业单位承担。

3.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各审查单位要将申报人基本信息、相关业绩贡献情况面向单位和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才能上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职称评聘工作公开、透明。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24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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