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阿坝州水利工程专业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局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农业畜牧水利和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全州水利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人员范围
1.全州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取得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但单位无相应岗位聘用的,本着自愿的则,可以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证书依然有效。
3.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等。各专业适用范围按照《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附件1)执行。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参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标准执行。其中,评审基本条件与《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阿州人社发〔2022〕14号)第三章规定不一致的,以《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阿州人社发〔2022〕14号)第三章规定为准。
(二)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 6个月以上( 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 6 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有关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5〕64号》)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未完成核查工作的,不予推荐评审。
三、提前和优先申报
(一)符合《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阿州人社发〔2022〕14号)有关提前一年申报和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情形的,可提前一年申报和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
(二)符合《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川农发〔2024〕14号)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优先申报和提前申报的,可优先申报和提前申报。
(三)在乡镇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 25 年且仍在乡镇工作从事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四)被组织抽调到扶贫攻坚或乡村振兴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初审、线下复审、线下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和推荐。申报网址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日
个人初次提交截至时间:2025年12月25日18 ∶00( 逾期不得补报)。
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8日18∶00
主管部门提交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8 ∶00
县(市)人社部门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 2026年1月5日18:00(逾期无法提交)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1月1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县(市)人社部门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 : 2026 年1月20日18 ∶00(逾期无法提交)。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月20日-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阿坝州水利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在《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及其佐证资料,采用2名同行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专家推荐的,还应提供专家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资格证书。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 审核人签字,注 明 “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 ”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 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的资格、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逐级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党风廉政意见,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县(市)人社部门复核
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县(市)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评审委员会复审
由评委员会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需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县(市)水务局统一报送至州水务局。
(五)组织答辩
本次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发表 ( 出版)的学术论文( 专著),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会议评审
组织召开全州水利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会议。会议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量化打分、专家无记名投票程序进行评审。
(七)结果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阿坝州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或进行投诉。
(八)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通过复核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九)办理相关手续
各推荐单位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 个月内到州水务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予退还,其余评审材料不予退还,2年后予以销毁。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评审通过后不再办理纸质证书,职称电子证书可实名认证登录“四川人社 ”APP-“人事人才”-“电子职称证书”选项下载证书。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评审全州水利工程专业“双定向”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人),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起算时间为满足条件年限的1 月1日前取得职称。即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需在2021 年1 月1日及之前取得工程师职称,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 期为2025 年12 月31日。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 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 目 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二)今年已申报水利厅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全州水利工程专业“双定向”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八、接收纸质材料时间、地点
(一)纸质材料清单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
2.《四川省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一式一份(仅限破格申报人员)
3.《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一式一份
4.《非本专业奖励情况资料》一式一份
5.《水利工程“双定向”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Excel表电子版)
6.《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二)材料制作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严格按照《阿坝州水利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要求制作上报。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1日 18 ∶00,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 : 阿坝州水务局三楼人事科(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77号)。
联系人:李兆华(18990440700);韩成蓉(13909045198)
附件 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
2.《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号)
3.《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川农发〔2024〕14号)
4.《阿坝州水利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5.《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参考模板)
6.《水利工程专业“双定向”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Excel表电子版)
7.《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8.《四川省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阿坝州水务局
2025年12月3日
-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