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台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职称范围
新闻系列、播音主持专业、影视艺术专业、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数智工程专业、网信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档案专业及其他与台业务相关且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内的专业。
二、初定人员范围
全台(含台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仅适用于初次申报职称。
三、申报条件。
1.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初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3.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安全、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不再进行职称初定。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首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申请职称初定。
4.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五、申报材料规范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社保参保信息(附近半年社保参保证明)、学历学位情况(附学信网证明)、毕业后参加工作情况、申报要求年限年度考核情况、聘用(劳动)合同,并在“其他材料”一栏上传申报要求年限工作总结(分年填写,申报人手写签名并落款时间)。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原件,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返给申报人在职称系统内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六、申报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人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线上申报,同步向所在单位部门报送《申报一览表》、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申报结束当天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申报一览表》《单位推荐报告》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初审。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反馈,对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材料和正式推荐报告,逐级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同步报送纸质初定表。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确认。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85982946)
四川广播电视台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