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青羊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年度青羊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2025年青羊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青羊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中,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简称一级教师,中级职称)、中小学二级教师(简称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中小学三级教师(简称三级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单位)要加强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三、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基本条件详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
四、推荐程序
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学校(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进行。
(一)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在学校(单位)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单位考核推荐。学校(单位)可根据省市评审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本校(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申报人任现职或工作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和民主测评,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系统填报和单位审核。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申报人于11月10日—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学校(单位)以法人为单位登录系统,于11月26日前进入系统审核确认,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上传《公示证明》(附件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附件3)。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青羊区教育局。
(四)参评资格审查。为确保职称评审材料审查工作公平、公正、准确、高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申报人,2025年将
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存在漏传、错传等情况的,在系统中会退回,申报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参评资格审查”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不作为评审结果的直接依据,审查通过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须将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后,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系统对应栏目。
(一)基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须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或任职文件);在编人员补充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2.与任教学段、教学岗位相应且按规定完成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基本信息页和定期注册页);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申报一级教师取得最高学历年限不足者,还需上传前一学历证书。
4.继续教育印证材料平均每年不低于90学时,根据申报职称级别确定应上传的教育学时。
5.年度考核表,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上传近年度考核表。
6.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7.由所在学校德育部门认可签章的思想政治教育经历相关印证材料。一级教师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
“合格”以上的印证材料;二级、三级教师要有1年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的印证材料。
8.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支教或从教证明。一级教师需提供由区教育局党建和组织人事科认定并盖章的支教或从教证明。
9.由学校盖章的近4年周课时量证明(含近1学年课表)。
(二)其他材料(以任现职以来成果为主)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的本专业高水平论文(仅选取上传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论文,不超过3篇)。
2.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提供专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
3.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
4.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在区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的印证材料。
5.各级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证书。
6.各类荣誉、表彰的文件和证书。
7.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取得较好成效,经验作为区级以上典型案例推广;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提供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材料)。
8.完成的区级以上教研课题(提供立项、结题文件的首页及参研人员分工情况页);或者参与编写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课程(提供教材封面和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
9.参与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10.担任过区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专家证明材料。
11.以少先队辅导员身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应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为绩为主。
六、评审方式
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由成都市青羊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批准,发放电子证书。
七、报送材料时限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8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青羊区教育人才及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地址:青羊区光华村街18号)413办公室。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XX单位关于2025年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式一份,见附件1)。
(二)申报人《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一份),并附填写完整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附件3)。
(三)加盖单位鲜章的《送审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4)。
八、注意事项
(一)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如需申报教师职称,请将学校本年度职称申报计划于2025年11月13日(周四)下午5点前报青羊区教育局党建和组织人事科审核。
(二)职称评审费和缴纳方式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40元(如需答辩人员,另交60元答辩费);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0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
联系人:席嘉彬冯静
联系电话:86261544,62322799-6002
附件:1.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2.公示情况说明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
4.送审花名册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 zpw/成青教(2025)56号——(人事科)联合发文:关于2025年度成都市青羊区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11_20251112_110715555_hIEnki.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