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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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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0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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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幼儿园各学区,直属单位:

根据《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现将恩阳区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且具备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经学校(单位)审核推荐,区教科局审核,区人社局复审,报巴中市恩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评审专业

(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二)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

(三)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

(四)特殊教育;

(五)幼教(学前教育);

(六)教育学;

(七)教师教育;

(八)电化教育;

(九)其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按照《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巴中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巴中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巴教体函〔202139号)执行。

(二)中级职称按区教科局、区人社局核定下达的空岗限额使用数申报;初级职称按条件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三)申报中小学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须提前参加区教科局组织的素质能力测试全员答辩,答辩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等次并在有效期内

(四)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巴中市恩阳区教科体系统事业单位评职晋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1.调入学校(单位)工作未满1年者;

2.当年参加脱产进修(组织选派除外)或病休1年者;

3.当年事假超过1个月者;

4.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解除者;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6.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者

(五)截止2024年1月1日在乡村学校聘用累计满27年,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者,以区教科局和区人社局近两年认定结论为依据,按职称基本条件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评审方式进行,主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必要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检查无误后,按照评审权限选择对应的评审委员会,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详见单位操作手册)。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附件公示内容、公示图片、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复核审核。教科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核,重点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复核合格后提交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按评审权限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评审确认

1.专家评审巴中市恩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组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合格的人员再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2.公示巴中市恩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报区人社局确认审批。

3.确认。专家评审通过的中小学中、初级职称人员,由巴中市恩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将公示期满后的人员报区人社局确认并备案中级职称评审结果转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印发同意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发放职称电子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线上材料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优先上传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授权的审查人签注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写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再扫描上传。扫描件模糊不清、扭曲变形、带某软件水印等将被退回。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2.按申报最低年限上传每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含初评初级者)扫描件各1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扫描)。

3.按申报最低年限上传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进修校学时认定结论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初评初级者不提供)扫描件。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标题《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说明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等影响正常申报情形写明“经审核,XX同志符合申报条件已公示,无异议。同意XX同志申报评审XX(学段学科)XX教师任职资格”。

6.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7.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除论文外其余比如公开课、获奖类,文字叙述并上传附件

8.撰写论文论著的,发表的应提供论文论著复印件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复印件,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论文圴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所在单位提供查询查重证明材料,同时填报论文专著检查情况表(签字盖章),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9.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10.学区汇总辖区内学校申报人员信息,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中小学中、初级职称人员送审花名册传区教科局人事股,直属学校(单位)径直传报。

(二)线下申报纸质材料

所有线下申报材料应与线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1.中小学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只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份,系统直接导出带有水印的评审表,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评审表》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纸质申报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每人一袋,用一张空白纸打印姓名、单位名称全称、申报职务名称、申报学科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可填为“申报材料属实,符合XXXX教师职务申报基本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字样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线上申报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111日至1125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2523:59(截止时间结束后将不能再进行网上申报)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1218:00

4.学校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518:00

5.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系统申报不再统一规定时间审核,随到随审,千万不要卡点申报,以免各级审核、个人修改时间不够造成延误。

(二)纸质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0日。

(三)材料报送地点。恩阳区市民中心2号楼区教科局915室(联系人:罗全;联系电话:0827—3368721)

(四)材料复核要求。在审核评审的全过程中,如果对某项申报资料有疑虑需要现场核实的,申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提供原件到指定地点供查验,如不能提供或提供原件与申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

七、申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确保202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严守纪律。推荐单位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各类复印件,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它事项

(一)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将返给申报学校(单位),及时装入个人档案。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里面“我的证书”栏直接下载,或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二)评审收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局

                                    20251110

相关附件
  • zpw/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111_141533748_m8wx4q.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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