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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696219553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10-16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11-16 18:00:0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其他申报条件请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定向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全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且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112111741545549825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初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初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初级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初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