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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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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9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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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且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 年以上。

其他申报条件请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技术员、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 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 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 园艺蚕桑;

4. 植保;

5. 土肥;

6. 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 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 水产。

(二)技术员、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技术员、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月16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17: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开展(详见附件 1)。

六、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用人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业绩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职称申报。

(五)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纸质材料(需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装订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7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817-6836313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6117759(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函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1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

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单位和审查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向“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后,依次报单位和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

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 6 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验结果。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现职称信息,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

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标注本人姓名或贡献部分,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9.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标注本人姓名,逐项上传佐证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以及收录网站检索证明。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

10.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1.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近2年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2.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2)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

13.重点核对事项。申报人近年来是否申报过本系列(专业)的职称。近年申报过,评委会未通过的申报人,本次申报是否有新的业绩资料、是否在过往申报中存在业绩造假等需要延期的情形。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

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

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件)递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推荐函模板(详见附件2)。

四、申报受理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人事股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并组织对各推荐单位进行实地抽检。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进行评审。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3个月内,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人事股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将一律销毁,不再保留或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行留存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附件2

x xx

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6年度农业

系列初级职称的函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共推荐参加全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x名(含破格申报人员x名,提前一年申报人员x名),其中,助理农艺师xx名,助理畜牧师xx名,助理兽医师xx名。

二、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审查工作要求,对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xx等x名同志均符合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业绩要求。x名同志因[具体原因]不符合条件,不予推荐上报。(如有其他情况可详细说明)

三、推荐意见

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可靠。现推荐x名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请予受理。

附件: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x

2026年x月x日

(该文件纸质档、电子档一并报送)


附件3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或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
(事业单位全称)

单位层级

目前职称资格

职称资格取得时间

申报职称资格

申报专业

业绩成果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论文论著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主要业绩限150字

联系电话

备注“破格”或“基层政策倾斜”

长乐镇

张三

女

1965.03

51132419650330002

XX

大学

土壤学

本科

1985.08

XX区XX镇XX中心

市级

技术员

2021.02

助理农艺师

土肥

符合“川农规[2023]2号”第七条第2款第四项

符合“川农规[2023]2号”第七条第四款第5项第1点

08年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3);06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7);发表论文1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7篇,01年市学术技术带头人;04年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06年局优秀共产党员

说明:1、本表是样表,修改填写后用A3纸上报,并报电子版 。2、本表最后由乡镇(街道)或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汇总并盖章;3、本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否则视为弄虚作假。4、主要业绩字数不得超过150字。5、“业绩成果符合申报条件项目”、“论文论著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中能力、业绩条件项目选填。符合多条项目的,只选填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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