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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 培训机构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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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30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德阳市
职称分类: 技工院校教师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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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

培训机构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从事文化、技术理论教育和实习指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5号)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相关资历年限条件。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1029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2025929日至102918:00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115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用人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718:00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选择德阳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央属驻川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单位如需委托评审,应按相关规定在系统中履行委托评审程序,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需由审核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审议,审议要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综合审议通过者,按规定在申报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规定程序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复审推荐

各区(市、县)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所属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市中评委(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

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将予以退回。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资料报送

申报人资料经评委会网上受理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逐级审核盖章后由用人单位于1111日前报评市评审委员会。

(六)职称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市职改办复审通过后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所有申报人均需参与答辩,答辩主要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答辩流程和具体内容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务评审费200元每人/次,初级职务评审费100元每人/次,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二)申报信息系统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届时还未进行网上提交申请的人员将不能申报或补报,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四)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完成在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我市所开展的继续教育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请登录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px.dyhrsc.cn/)。

(六)其他注意事项。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将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通过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按要求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

1.评审材料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  

联系电话:0838-2505579

报送地址:德阳市区天山南路一段108号劳动大厦603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培训部

联系电话:0838-2519268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

条件》的通知

2.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29

相关附件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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