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达州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现将2025年度达州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
(一)个人初次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9:00至11月3日12:00,逾期系统将无法接收上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2:00。
(二)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2:00。
(三)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为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中共达州市委党校 达州行政学院 达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达市委校〔2025〕45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线上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人社厅统一部署以及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操作手册下载、申报和推荐。
(一)个人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各扩权县(市)如需委托达州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评审,应由各县(市)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向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并上传系统。
(二)单位初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进行推荐的人员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校委会同意推荐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盖章扫描件,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职改办)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中评办。
(四)中评办复核。中评办对送审单位系统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中评办。中评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提请中评委会评审。
(五)中评委评审。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和评审会议。评审会议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社局审核确认。中评委会评审结果在系统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发文。委托评审公示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到中评办统一领回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中评办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四、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标准条件或有关政策要求的不予受理和推荐。同时,应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一贯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多维度立体式考评。申报人相关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2025年11月3日(含)前发表或结项。本年度中级职称转评工作同步开展。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需按照以下名目及顺序装盒(封面贴好卷宗目录并标序),所有复印件需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侧边加盖骑缝章。有关单位应逐项查验原件,并做好线上线下申报材料一致性审查工作。
1. 《2025年度达州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汇总表由送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2. 系统导出的评审表1份,A3对折打印。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印手印。
3.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人员简历(含学历)、现职称和取得现职称年限、申报专业、政治表现、相关教学科研咨政业绩成果、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意见等情况,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
4. 校委会推荐其申报职称评审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完整版1份。
5.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各1份。
6. 《2025年度达州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表》,A3打印。相关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科研、咨政成果原件)按顺序附该表后,其中《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于教学成果前。市委党校教师另附讲授专题逐字稿2篇。
7. 代表作原件(单独装袋),注明姓名、申报人、申报专业及职称。
8. 答辩材料1篇(一式7份)。
9. 其他证明材料(单独装袋)。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的学信网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论文专著核查工作,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压实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合规推进。
(二)申报人需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职称评审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线上线下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需保持完全一致且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相关规定,中(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
(四)申报人现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五)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应明确职称评审工作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申报纸质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统一报送,经现场审查无误,并完备相关手续后视为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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