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档案局,州级各部门,州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全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中级职称
个人线上申报时间:7月31日09:00—8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10日12: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9月16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21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27日12:00。
(二)初级职称
个人线上申报时间:9月30日09:00—10月2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30日12: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14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1月28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30日12:00。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初级职称选择甘孜州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今年我州档案专业中级委托阿坝州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申报系统中建立账户,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系统单位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工作业绩、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各类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明确的推荐材料,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主管部门初审。申报人员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申报系统中建立账户,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系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端操作手册。
1.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初级、中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分别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州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州档案局审查。其中,中级人员申报材料经州档案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州人社局,复审后出具委托函转报阿坝州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人员申报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
2.各县(市)初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经县(市)人社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后报送州档案局。
3.各县(市)中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本县(市)档案局、县(市)人社局审核,复审合格后报送州档案局、州人社局,复审后出具委托函转报阿坝州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报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
2.最高学历证明(2002年及以后须交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现职称证书。
4.聘任及续聘文件。
5.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需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首次评审人员,首年学时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8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需施教机构加盖公章,事业人员公需科目需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证明材料后需附上《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页。
注: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对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一栏签署意见。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一栏签署意见。未签署意见者,其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不予认可。
6.年度考核表(近5年)或任职期满考核表。
7.本人申请。
8.单位推荐时执行“五公开”情况。五公开指: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注:要写明民主推荐情况、测评结果、公示期、公示结果,事业单位要写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目前单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超过30%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开展同级职称申报推荐(此条主要针对事业申报人员,对企业申报人员无此要求,岗位情况需由人社部门事管科签署的属实意见或提供其他有效性证明)。
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三年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出具。
10.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单位营业执照)。
11.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函。
1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3.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本人署名。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14.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和论文(含专利成果、参研项目、工作总结、成果转化等),主要内容按本人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填写。
若提供业绩材料无申报人员姓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申报人在该成果中担任什么角色(或主持人、或核心骨干、或参加),做了什么贡献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必须有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发表的论文要提供原件复审。
15.获奖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说明申报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复印件一份,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16.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人觉得应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17.委托评审的,应送一份委托书原件,不装订成册。委托书中需概要介绍委托评审原因、委托评审人员姓名及申报专业。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所有网上申报材料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纸质材料统一报州委办公室档案指导科(州委办公楼三楼301室),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供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版。联系人:陶培娟;联系电话:0836—2833279。
(三)注意事项
1.《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将身份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最高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职称评审申报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或页后。该表中需要申报人签名的应有本人签名,需要负责人签名的应有负责人签名或负责人签名印章,有“公章”文字处需要盖上相应单位公章。
2.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3.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对本地、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
4.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在后期材料复核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资格不符合、材料缺乏真实性或有效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学历、论文、业绩、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6.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相关单位收到州档案局通知后,到州委办公室档案指导科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初级(助理馆员、管理员)评审费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中级(馆员)评审费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40元。在报送纸质材料时收取。
附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5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5.关于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
6.甘孜州档案专业技术人中初级职称申报推
荐评审人员名册
甘孜州档案局
2025年9月29日
- zpw/资教体发〔2021〕21号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1)_20251009_174319363_apg7qw.pdf下载
- 甘孜州档案专业技术人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人员名册下载
- zpw/关于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_20251009_180037176_OzUH3b.pdf下载
-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下载
- 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下载
- zpw/2025年度档案系列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_20251009_180037148_QNl08u.pdf下载
- zpw/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1_20251009_180037160_Ozk4fU.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