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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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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9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职称分类: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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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泸县中等职业学校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所辖范围内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及教育教研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具备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资格并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学教研的教师申报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学的教师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在编教师申报须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学科范围

课程设置所有学科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76号)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委发电〔2019〕1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职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任职年限截止至 20251231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泸县中职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县教育体育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造册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人员进行确认备案。

(六)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县教育体育局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申报中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申报初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提交评审会。

(七)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中级职称申报者全员进行答辩,初级职称根据同行评议结果确定需要答辩的人员。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九)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证书,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进行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系统填写资料提供的印证材料,如: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劳动合同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须由本人签字)、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业绩等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印章,并写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扫描上传。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申报者应提供的材料

中级所需材料:

1.《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非教师系列相关学科(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企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规定不作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8.校级干部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或研修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各一式一份。

10.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3)。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情况(未设置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岗位单位的申报人员不作硬性要求)、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人员人现职以来听课、评课学时情况以及每年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调研和考察情况。

11.任现职以来撰写较高质量的本专业教学经验总结或调研报告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开课、研究课、网络直(录)播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3.指导学生参与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技能训练、校内外技能竞赛活动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以及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6.教研人员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印证材料一式一份。

17.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份。

18.近两年的备课本(教案)两本(原件)。

19.教研人员听课、评课记录两本(原件)。

初级所需材料:其中第1016项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报。

1.《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3)。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情况(未设置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岗位单位的申报人员不作硬性要求)、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人员人现职以来听课、评课学时情况以及每年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调研和考察情况。

7.非教师系列相关学科(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企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8.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规定不作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9.校级干部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或研修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复印件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各一式一份。

11.任现职以来撰写较高质量的本专业教学经验总结或调研报告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承担网课、公开课、研究课、网络直(录)播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3.指导学生参与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技能训练、校内外技能竞赛活动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6.近两年的备课本(教案)两本(原件)。

17.教研人员听课、评课记录两本(原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花园干道205号)3楼人事教师培训股。

(三)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附件3)

3. “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员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参加评审。

5.上述材料中,除评审表外的其他印证材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4)。各中职学校须报送《一览表》的电子表格和纸质文档(单独报送,不装入档案袋)。所有申报材料按学科(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分别打捆(15袋左右为一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一览表》《档案袋》人员顺序应一致。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逾期不得填报),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1日—24日,逾期概不受理。

五、其它事项

(一)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谁审核谁负责,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

(二)根据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每人次140.00元,初级每人次100.00,其中答辩人员需另缴答辩费 60.00元。

(三)中职学校务必于20251120日前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汇总的《一览表》电子表格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股。联系人:胥志晓。

(四)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以及未按要求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由于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所造成的后果由报送单位负责。

(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六)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0—8190144

监督电话:0830—8190425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五、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

3.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4.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装订材料目录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22   

相关附件
  • 198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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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有关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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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泸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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