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 (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81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5-10-09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职称分类: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 初级...
收藏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关于开展2025年度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行政科室、年级组、普高部、教辅科室、艺体学部

根据学校评聘工作需要,2025年度宜宾市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拟于今年11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宜宾市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其他)、专业课(护理、药学、中医药、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眼视光、其他)教师相关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0〕76号)执行。

(二)根据《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层考核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严格推荐程序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聘结合,坚持学科平衡,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业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一份,《评审表》由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不再放置夹页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

5)事业单位合同制教师、民办学校教师提供相应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同时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专业)教学融合应用能力。

7)4年《继续教育证明书》(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

8)推荐评审民主测试满意率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0)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1)近4年年度考核表。

(12)近4年以来教育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结论佐证材料。

(14)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公开课、研究课、网络直(录)播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佐证材料

15)任现职以来,5篇优秀教案设计案例、5篇教学反思或教学经验总结。初级各1篇即可

16)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中职教研人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情况的过程性佐证材料;文化课教师中职教研人员)到企业、生产一线考察调研的过程性佐证材料及调研报告材料

(17)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承担企业员工、社会人员培训、结对帮扶工作过程性佐证材料。

18)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佐证材料。

(19)任现职以来,下列2项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校级以上):

①参加或指导教师(学生)参加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技能大赛、教学竞赛获奖;

②所指导选手进入技能大赛集训队;

③主持或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通过鉴定并推广应用;

④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教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⑤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教研课题并结题;

⑥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或公开出版发行教育教学类著作或学术著作(译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

⑦参与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建设立项项目(如教学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行业或教学标准研制、配套题库开发等),做出实质性贡献;

⑧参与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以及教育考试命题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

⑨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

⑩用信息技术等改革教育教学方式的典型案例。

20)申报评审中(初)级教师职务情况简表。

21)其他申报材料。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经组织人事科审核后彩色扫描,一项生成一个PDF文档上传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评委会需求材料”;不再另行制作纸质佐证材料上报。

3.申报人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调研报告、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12月31日。

材料审核要求

一)各部门切实履职,严格审查申报人师德问题,严把师德师风关。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教学业绩等基本评审条件审查;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申报信息规范性审查。

二)学校和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好申报人员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审查。开展推荐工作前,要重点审核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好业绩材料展示,师德师风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指导水平、企业调研(实践)进行全面考核。凡申报人员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的,要坚决查处,取消参评资格

三)学生科、团委、教务科要对申报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等开展审核,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评审要求的,不得推荐评审。

(四)申报人员提供的评审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对真实性无异议的,可不再在复印上签属“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审核意见,但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可直接使用原件进行扫描并生成PDF文档,上传于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对应栏目和“评委会需求材料”栏目中,作为评审佐证资料。

五、线上评审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评审权限复核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宜宾市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申报人员按实选择申报级别,按文化课、专业课对应选择评审专业,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申报人填报职称申报信息共个模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用模块、评委会需求材料模块;申报人填系统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用模块”要如实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填报“评委会需求材料模块时”要按目录上传佐证材料的扫描件;申报材料因写潦草或扫描件不规范、不清晰,影响评审材料辨认效果的,后果自负。

)单位推荐。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在“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中“公示附件”单位应上传公示照片、公示期满有无异议的说明性材料PDF文档;“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学校应上传推荐人选党风廉政审核报告、综合推荐意见材料PDF文档。审核完毕后,同步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将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复核通过后报宜宾市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评审委员会评审。宜宾市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时间安排。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1.个人申报时间至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930日至2025年102118:00

2.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5102718:00

3.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7: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7:00。

5.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202511617:00

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二)破格申报的;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组织人事科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推荐方案及推荐程序开展量化推荐工作,严禁各级各类人员替申报人说情、打招呼、拉票。对违反回避规定和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或暗箱操作等违反评审推荐工作规定的不当行为;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对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对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3年,并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它事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收取评审费中级140元/人初级100元/人,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中级60元/人。

评审费和答辩费转账到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西郊支行

银行账户:2010993100550

“汇款用途”一栏务必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宜宾卫校纪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31-23161850831-2337535

特此通知。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2025928       

相关附件
  • 川教【2020】76 号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