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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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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30
仪陇县水务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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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水发〔202559

仪陇县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利工程专业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水利工程专业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县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工程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水利工程专业级技术职称,实行与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开展评审。

)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适用范围

水利类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论证、规划设计、节约保护、调度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

水利水电

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科学试验、质量检测等。

水利工程

管理

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利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工程造价、科技干部管理、科技教育等。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监督、管理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农田水利

工程

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标准执行。

(二)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5102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部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024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103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11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

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仪陇县水利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复审推荐

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县主管部门复审,县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提交仪陇县水利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申报受理

仪陇县水务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仪陇县水务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任一审核环节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将退回申报人账户,修改后重新提交。

)评审会议

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专家网上投票程序进行,评审会议期间邀请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审核确认

公示结束后,初级职称通过的人员,评委会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九)注意事项

1.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在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应的评审费: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六、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1131日18:00

材料接收地点:仪陇县宏德大道一段16号仪陇县水务局312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 珊 18581889130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仪陇县水务局

2025919

相关附件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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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陇县水务局关于开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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