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及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攀枝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经纪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申报的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攀枝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农业、畜牧、林草业、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7个专业。其它专业需委托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条件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科才〔2025〕19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单位)审核、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网上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所在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三)部门(单位)审核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基层单位上一级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单位)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2.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
(四)复核受理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对市直部门(单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等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连同其它材料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攀枝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送审材料超出评审权限、未使用规定表格、申报材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除外),请各单位和个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3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人事科301室(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9号),联系人:康银军,电话:0812-3324635。
(六)评审
由攀枝花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职称申报材料由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七)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和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者,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初级职称人员由市科技局审核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
请各申报部门(单位)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人事科301室领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归档,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行妥善保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通过手机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八)联系电话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12-3324635;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0812-3340879)。
五、申报所需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生成的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区)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5年度攀枝花市自然科学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3.《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附件2)(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4.《审阅材料记录表》(附件3)(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5.劳动聘用合同1份。(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6.社保证明材料1份。提供在申报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若涉及到工作单位变动或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8.现职称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扫描件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栏上传;
9.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10.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200字左右,其中对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需进行适当扩展陈述,要求真是客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专业严谨;
11.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1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13.属委托评审的,请线下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沟通同意后走线上申报流程并报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
1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1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16.代表作不超过5篇(选择取得现职称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无代表作也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技术评估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17.《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18.提前申报或降低学历条件佐证材料(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19.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需经原件审查人注明“此件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装订要求
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他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打印。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单独A4纸左侧胶装,一式两份。
(二)申报所需材料中2-14依次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申报所需材料中15-18等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贴密封条所在单位盖章,每人一袋,封面贴《评审材料目录》(附件5)。
七、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的,依据《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规定申报。
(二)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攀枝花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格审核表》(附件4)写明具体破格原因(包括因何破格,符合破格申报依据的哪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有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中的业绩成果、学术论文(须见刊)、论著(须出版)等计算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后,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学术论文、论著、荣誉称号等不需提供。
(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三)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科技厅门户网站“通知”栏进行下载。
(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00元。
附件:1.2025年度攀枝花市自然科学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
3.审阅材料记录表
4.攀枝花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格审核表
5.评审材料目录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3日
- 川科人〔2020〕45号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