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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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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8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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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各校(园)、乡镇学校: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550 号)《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体育、彝文翻译专  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 49 号)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幼儿园)、 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推荐评审及职称初定工


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类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职  称评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科局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校负责对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进行考核、评议和推荐。按照职称评审下发系列文件要求推荐(正)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经县职改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 由县教体科局集中一次性报送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  级、初级教师申报工作同时进行。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  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的评审由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开  展。

二、推荐、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从事体育教练员、 彝文翻译、实验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评审条件及原则

(一)政策依据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 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 );

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 (川教 〔202085 );

3.《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体 规〔20252 );

4.《四川省民族宗教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四川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 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民宗委〔2021110 号)。

5.《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川教〔202077 );

6.《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 社办发〔202395 号)

(二)推荐申报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申报称职的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 违纪等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考勤情况。累计旷工 7 天及以上、事假累计超过 45 天及 以上、病假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不得参评(不含产假)。

3.教师能力素质测试考试。根据中共凉山州委教育工委《关 于印发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办法(试行)》的通知》(凉 教工委发〔20214 号)文件精神, 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测试 等级须达到 B 等级及以上。申报一级或初级职称,测试等级须达  C 级及以上。

4.教学业绩


1)小学任教统考学科的教师,在 2024—2025 年度学业 检测中,所任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及以上。 布拖中学、交际河中学、特木里镇依撒中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 定分数线,全校同一年级或同一层次末位三名不得推荐评审专业 技术职务。

若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以最高成绩班级计算。

2)任教音体美等非统一检测学科的教师:须组织过全校性 艺体活动,或所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州级及以上各类活动和比赛 中获得等级奖以上奖项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 音体美教师参评比例不得高于本校评审名额的 30%

5.组织派出人员

教体科局跟岗、专班、任职的教师,选派到成都、江油等地 参与学生管理的教师,核算中心会计等按学校中层干部工作量和 教学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6.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 知》(川人社办发〔202395 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 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 号)文件规 定如下:

1)“对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5 年、且聘岗期间按照 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 3 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


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 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2)截止《九条措施》施行之日(2024  1  1  日,下同), 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7 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不要求到城 镇中小学交流轮岗。上述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 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 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3)截止《九条措施》施行之日,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 计满 25 年但不满 27 年的教师,应优先安排到城镇中小学交流轮 岗。上述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 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7.符合上述条件情况时,还要达到《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省州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四、相申报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请先下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 :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 按照指南填写申报。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 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符合条件  的申报人员要在 2025  9  12   9:002025  9  26   18:00   内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资料。学校(单位)


要在 2025  9  30   18:00 前进入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 师民主测评满意率、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 申报材料应为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职期间获得。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 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校长签字, 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 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 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 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县人社局、县教体科局按权限对初审合格 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 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对应 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 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组织评审。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 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 格并提交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提请相应系列(专 业)评委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在 布拖县教体科局微信公众号、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 示期为5 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相


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 认,由其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

五、相关材料说明

(一)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 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1,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 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可  计算至 2025  12  31  日。

(二)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 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有效性和完整性, 申报学段、学科,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专业和等级等,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不退不换,在评审会结束后统 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根据《凉山州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 规范表彰工作的通知》(凉评组函〔20231 号)文件精神,推 荐人选的荣誉材料请提供文件复印件(文件头+个人姓名页+ 印章 页,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四)《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 评价登记表》(附件 10)(2024  9 —2025  6 月备(听) 课本情况、批改作业、学生家访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由学校


核查后如实填写,县市教体科局复查。《备(听)课本、批改作 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由学校核查如实填写, 县教师发展中心复查。

(五)根据相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 高)每人收取评审费320.00 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 元; 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100 元。评审费以学校为单位 统一缴纳。

六、推荐评审程序

(一)制订和完善方案。各校必须制定科学、符合相关文件 规定和本校实际的职务申报评审和岗位晋级方案,方案必须广泛 征求教师意见,经全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同意人数达全校教 师人数的70%以上),并报教科局审核实施。制定的方案须具有 可操作性、连续性。因考核内容发生变化须修改方案的,也须经 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

(二)组织教师申报。各学校传达县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符 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教师组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三)所在学校初审推荐。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对象的师德 表现、教师资格、学历、年度考核、教学业绩等基本条件进行审 查。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原则, 在确定的指标拟定推荐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县教体科局。

(四)县评审委员会评审。县教体科局组织县中小学教师职 务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申报对象中级、初级资格材料。


(五)公布结果,上报材料。在县教体科局微信公众号或四 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评审结果。相关材料报送州、县职称 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1)高级教师职称材料:2025  9  15  

2)一级教师、初级职称材料:2025  9  25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视为无申报人员。

2.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装订、格式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装订和 上报。

2)学校要安排专人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严格评审程序, 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评审条件、推荐名额、考核程序、 评审结果四公开,为教师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学校在材料上报前, 必须在本校校务公开栏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材料随材料 报送时上报),未按相关程序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的扣目标绩效 考核分 5—10 分,并追究学校主要校长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学校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 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 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效期内教


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 审核、谁负责” 的责任制。

(三)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学校必须遵守推荐、评审纪律, 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违规操作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 事人的责任。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 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现象,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伪 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刻取 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填报 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由所在单位 进行通报批评。 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 荐的,经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责任人 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提高认识,形成正确导向。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工作,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 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提 高评审质量,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 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真正把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书 育人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

相关附件
  • 川教【2020】8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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