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科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科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资阳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经纪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申报的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按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核技术、测试技术、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医药卫生、中医药、体育、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研究、技术经纪17个专业分类。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按照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科人〔2020〕4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一)本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选择个人注册登录,注册登录后选择资阳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资阳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填报并完成核对后网上提交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册认证,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同意后提交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二)单位推荐。经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A4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相关附件资料,本人签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所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申报人应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应具体、真实、有效、内容可佐证。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资格及申报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评,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材料(材料明确:不存在影响职称评审的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刑事处罚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如没有考核文件,请在该材料里面一并说明考核情况),并对拟同意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实名或当面反映、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逐级审核。所有纸质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集中上报市科学技术局。市属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学技术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经现场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纳职称评审费。属委托评审的,需提交委托函。
(四)职称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包括部分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其中,破格申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确定需要答辩的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评审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经对申报资格再次进行核实后,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复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材料、学习经历、培训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刊物封面、目录)或未发表的报告等、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附件材料打印成册,经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县区人员报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本级企事业单位报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拟评专业及职务等,一人一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一式3份,不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提交。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附《资阳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任现职期间考核文件(复印件,单位核实后盖单位鲜章,如无考核材料将考核情况写入单位推荐材料)。
3.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应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核实后盖单位鲜章)。
5.公示情况。
6.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11月18日。其中,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为11月4日,评审委员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8-26115665,报送地址:资阳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科技与人才科(市政府2号楼11楼1111室)。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请各县(区)科技局或市级部门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科学技术局领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归档,逾期未领,责任自负。申报评审材料请申报人自行留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清退。
(三)申报信息系统将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届时还未进行网上提交申请的人员将不能申报或补报,务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请申报人牢记并保管好注册手机号、注册信息和登录密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由申报人承担后续责任。因错报评审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五)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六)社会上有个别中介机构,以“职称代评”、“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并通过弄虚作假进行职称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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