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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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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4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 >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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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州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经纪和科学技术普及等科研人员申报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2.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

申报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核技术、测试技术、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医药卫生、中医药、体育、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研究、技术经纪17个专业分类。

三、申报条件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

(二)严格按照《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凉科局〔2024〕79号)(详见附件7)执行。

(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并按照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推荐。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6日(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纸质材料集中报送受理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州内的州外国有企业注册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1.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员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部门审核。

各县(市)科技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科技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

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州科技局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定向高评委评审。复核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连同其他材料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申报所需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生成的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5年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副高级职称申报花名册》(附件3)1份(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3.《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附件4)1份(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4.《审阅材料记录表》(附件5)1份(pdf和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5.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本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6.现职称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扫描件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7.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8.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9.代表作不超过5篇(选择取得现职称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无代表作也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技术评估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10.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1.任职年度考核情况;

12.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求。州内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副高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供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凉山州事业单位2025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附件2)1份;州内企业人员申报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副高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供本单位“评审通过后聘任到岗承诺证明”。

13.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1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15.《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附件6)及佐证材料(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16.提前申报或降低学历条件佐证材料(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七、材料审核及装订要求

网上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他材料,申报人员下载打印纸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有关部门务必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经原件审查人签字和注明“此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并加盖审查部门(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单独A4纸左侧胶装。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三)任务书、验收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代表作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封面贴《评审材料目录》(附件7)。

八、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的,依据《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凉科局〔2024〕79号)规定申报(附件8)。

(二)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格审核表》(附件6)写明具体破格原因(包括因何破格,符合破格申报依据的那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有职称取得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中的业绩成果、学术论文(须见刊)、论著(须出版)等计算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后,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学术论文、论著、荣誉称号等不需提供。

(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三)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州科技局门户网站“通知”栏进行下载。

(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费用缴纳方式按工作人员通知办理。

(五)评审结果将按要求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州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者,由州科技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请各申报部门(单位)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凉山州政府第二集中办公区B区B1栋9楼州科技局科技人才与科技合作科领回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归档,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行妥善保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通过手机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七)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主管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八)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十、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送审材料超出评审权限、未使用规定表格、申报材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除外),请各单位和个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凉山州政府第二集中办公区B区B1栋9楼州科技局科技人才与科技合作科。

电  话:0834-218506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9113903952

邮  箱:690624815@qq.com

邮  编:615000

附件:1. 公示模板

2. 凉山州事业单位2025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

3.2025年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副高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4.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

      5.审阅材料记录表

6.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格审核表

7.评审材料目录

8.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凉科局〔2024〕79号)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2日

相关附件
  • 附件8:凉山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凉科局〔2024〕79号).pdf
    下载
  • (定稿)(双定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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