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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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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3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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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事业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8〕27号)精神,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遂农〔2019〕5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资格评审评审工作的通知》(〔202511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射洪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中级或初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专业及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文件电子版可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人事信息”中的“职称评审”栏目中下载。

(二)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申报材料中需提供近3年公需科目(含2025年度)及2025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培训机构应为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截至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四)社保缴费记录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现工作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需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23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需在系统内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需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三)逐级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所在单位或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审查合格的,提交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人社部门复审,最后提交中评委受理。审核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申报受理。中评委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评审表报送。申报通过的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在原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组织评审。中评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

(七)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中评委提交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

(八)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中评委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射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九)办理相关手续。评审结果确认后,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各申报单位应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中评委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五、答辩要求

按照遂宁农业农村局要求,要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的针对性、科学性,将中级职称纳入全员答辩范围,取消中级职称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初级职称部分答辩(所学专业与申评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票多于反对票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赞成票少于反对票的申报人员表示答辩不通过

、申报材料及接收时间

(一)网上信息。请对照职称申报对应的申报条件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材料,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区农业农村部门、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三)申报受理时间

1.个人初次申报提交时间:2025年1015日8:00至2025年115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2.个人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128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各单位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12日17:00;

4.评委会退回材料后,各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员会最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5日17:00。个人及单位需在中评委设置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得补报)。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各单位合理安排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中评委将无法退回。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八、其他事项

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联系人:凌丽英,联系电话:0825-6683559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单位或企业出具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情况说明

3.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或人事干部签字,注明“复印属实,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上传之前提供原件(人社部门复印并盖鲜章的除外)农业农村局职称评审办公室审核真实性,原件在审核后退回。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编制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查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所在单位(事业人员请选择编制所在事业单位,如xxx农业服务中心、xxx中心、xxx站...,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射洪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评审委员会已接收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个人总结等地方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验结果最高学历必传附件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不做要求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如干部任免审批表(简称专审表),非体制内上传工作合同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参与某一项重大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文件、图片、检查验收签字等工作痕迹(两项工作以上),以及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9.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逐项上传佐证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不做要求

10.学习培训经历。填写任现职以来申报条件规定任职年限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供需科目合格单为必传,年限根据初、中级而定。

11.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申报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年限根据初、中级而定。

12.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2)所在单位纪委监委等部门出具近五年来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如果处分期内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3)免答辩证明材料符合免答辩人员才上传

4)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5)单位出具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情况说明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职称情况、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如有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后,再由主管单位(乡镇政府、公司)审核并提交至农业农村局。

三、复审推荐

农业农村局职称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四、申报受理

射洪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人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及时到农业农村局职称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附件2

×××

关于×××同志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情况说明(模板)

×××,男/女,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为×××,自××年××月至 ××年××月在××××(部门)一直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初/中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情况说明真实无误,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

特此说明

人事干部(签字):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 川农规〔2023〕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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