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报送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直属单位(学校):
我市拟于2025年12月初开展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县(区)、直属单位(学校)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原则上空岗申报,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材料。根据《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自教体函〔2021〕113号)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自人社函〔2024〕282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不含荣县、富顺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区)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研究的教研员中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凡需报市评审的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需提交以下材料:(注意:提供的纸质材料要与上报系统的材料一致)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在《评审表》封面和第一页之间装订以下材料:
(1)职称申报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师德综合考核鉴定表一式一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确认通知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复印件或聘书一式一份(同级职称转系列评审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6)近4年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通知单(或继续教育证书),近4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单各一式一份。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表)一式一份。
(8)推荐单位证明材料(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9)指导培养年轻教师情况表。
2.《申报评审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一式一份(式样见附件),由各区县、单位汇总打印上报,同时报电子文档(学科表和汇总表)。
3.业绩证明辅助材料(装订成册)
(1)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公示情况表。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担任现职务以来教育、教学等工作情况的总结)。
(3)近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基本情况)。
(4)近4年各类规范性培训证明材料等。
(5)育人成果(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证明材料。
(6)教学成果(含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等)印证材料复印件。
(7)教研成果(含成果奖、课题研究、论文或专著、编写教材或课程或文件起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支教工作材料;指导培养年轻教师情况表及成果。
(9)2024年9月—2025年9月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课后服务情况,由学校核查评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留档备查(不再上报)。需上报《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课后服务情况评价登记表》,表后附2025年10月第4周(10月20日—10月24日)所申报任教学科备(听)课内容复印件和2名学生该周作业批改情况复印件(音、体、美、劳等部分无书面作业的学科可提供教师反馈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记录);如因特殊情况未正常行课的,核查时间顺延一周。
(10)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二)上述材料中除“一览表”为标准A3纸尺寸外,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由各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审核无误后,应在每份复印材料上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上审核人姓名,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核日期可以以盖章代替手写。
(三)所有评审的材料按下列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目录上。
1. 政治学学科(德育、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
2.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
3. 数学学科;
4. 物理学科;
5. 生物学科;
6. 化学学科;
7. 历史学学科;
8. 地理学学科;
9.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
10. 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
11. 职教、电教、劳动技能学科(含职教专业课、教育考试、教学仪器设备等);
12.少先队活动。
三、答辩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需参加市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和装袋要求
(一)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二)各县、区学校在报送材料前,应先报县、区职改部门审查,并在《评审表》“学校主管部门”栏内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市评审。
(三)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可装两袋),并在档案袋上贴好送评材料清单,填写有关材料的份数、学科(专业)、申请人所在单位、姓名和拟评职务。
(四)申报者的材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并与前述《评审表》中所装订的附加材料一起装订,不外露订书钉;其他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一)任职时间是聘任时间,不是资格的取得时间。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随着职称相关考试制度的健全、规范,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无论评审通过与否,申报人所报材料一律不退,由市里统一销毁,申报人务必妥善保存相关原始材料。
(三)凡需报市评审的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务必于 2025年10月30日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初次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务必于 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资料网上个人修改后的最终提交。各区县、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同时纸质申报推荐材料务必于2025年11月13—14日将评审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逾期未报者不再受理。(材料报送日程见附件)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以区县、市直属学校(单位)为单位(不对个人)转账缴款(不收现金),凭缴款单开具正式发票。开户名称: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开户行:自贡银行汇兴支行。账号:0000017332191012。用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五)相关表格请在自贡教育职称评审交流QQ群中下载。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813- 8101653。
附件:2025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评材料报送日程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3日
-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