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校: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0〕14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 号)、《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县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茂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审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要求执行评审。
二、评审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网上填报后下载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教师资格证书(含定期注册登记页)复印件1份。
(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五)试用期转正定级文件1份。
(六)师德师风考核复印件1份。
(七)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八)继续教育证书(含验证登记页)复印件1份。
(九)普通话证书复印件1份。
(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十一)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十二)工作期间的业绩材料1份。
(十三)单位推荐材料1份。
(十四)阿坝州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证明。
三、其它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各类证书的原件由本单位审验后,只报送复印件。
2.复印件由学校审核人写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除评审表外,其他材料按序排列装订,用透明文件袋装成一袋,顺序:评审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申报材料。
3.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报送电子版1份。
4.公示和公示结果(盖章)各1份,并在公示结果上签署“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5.附件1: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1份。
(二)材料初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16日。
(三)个人网上申报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30日。
(四)纸质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教育局人事股。
1.所有资料分类拍照或扫描,以便在系统中填报。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2.学校指定专人,指导申报教师完成网上个人帐号注册。
(四)未按时将评审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的单位,视作不报送,后果自负。
(五)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2.2025年茂县教育系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3.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
茂县教育局
2025年9月5日
- 附件3:阿州教发〔2022〕69号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