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三江新区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2025年度宜宾三江新区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高评委)评审工作于9月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区高评委负责宜宾三江新区管理范围内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执行。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3.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5.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可参加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
(三)能力、业绩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获得1件以上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②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中国政府友谊奖或天府友谊奖等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④获得工程类国际知名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⑤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规程)、工法,或主持编写1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工法。
(2)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①主持规划设计的产品或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中国政府友谊奖或天府友谊奖等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③获得1件以上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④获得工程类国际知名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⑤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规程)、工法,或主持编写1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工法。
⑥获得省级专利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等专业性奖项。
5.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且由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2篇以上。
(四)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1000万元以上。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天府质量奖、四川技能大师、中国质量提名奖,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家级质检中心学术带头人,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500万元以上。
5.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三、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系统,选择宜宾三江新区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区内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区高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区级主管部门,区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至区高评委办公室。
(六)答辩(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通过系统另行通知。
(七)专业组评议。区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评审会议。由区高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区工业服务业局报送区人才人事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区人才人事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十)办理相关手续。区高评委办公室在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评审表》通知后,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四、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二)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3000字左右。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高级技师(一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证书完整的封面页和内容页。
8.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提供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
9.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5年3月—2025年8月)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缴费单位进行申报,申报相关材料由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均审核合格并盖章。
1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或上一年度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13.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4. 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 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三)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五、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区级主管部门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18:00。
(五)区级主管部门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复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
(七)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三)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副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 含答辩费8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四)区级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审查其真实性,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831-2108294。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530办公室。
附件:1.机械工程专业评审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四川省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高级工程师破格同行专家推荐表
5.宜宾三江新区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6.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纸质版材料规范
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机械工程专业评审目录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车辆工程。
附件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 工作人员,现申报 (现任 专业技术职务)。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代签。
附件3
四川省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 □资历 □任职年限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 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第( )条第( )款,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填写此表;
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4
高级工程师破格同行专家推荐表
申报者姓名 | 单位 | ||
申报专业 | 申报职称 | ||
专家评议意见(包括学术评价、推荐申报的理由等,可另附页): 签名:
年 月 日 | |||
推荐专家基本信息: 专家姓名(签字): 单位及职务: 职称资格: 手机号: 职称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2名相关专业、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专家填写,附专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专家所在单位对其基本信息确认盖章)。
附件5
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民族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从事机械工程相关技术工作年限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取得资格时间 | 继续教育年限 | 申报专业 | 年度考核结果 | 是否破格 | 本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例 | 张三 | 511XX | XX公司 | 汉族 | 男 | 大学本科 | 工学学士学位 | XX大学 | 机械工程 | 2005.06 | 2005.07 | 机械工程 | 20年 | 机械设计专业工程师 | 2016.12 | 5年 | 机械设计 | 2024年优秀;2023年XX…… | 否 | XX | |
附件6
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
职称评审申报纸质版材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机械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保证评审质量,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要求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从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推荐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经区高评委接收评审的所有申报人员名册信息,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完成盖章手续。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三、职称评审综合材料
职称评审综合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表6.1)顺序一式一份打印,并装订成册,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完成盖章手续。
所有材料统一打印为A4纸规格,材料装订须整齐、牢固,防止脱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职称评审综合材料》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推荐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查资料完整性。
附表6.1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姓 名: 联系电话:
申报专业: 工作单位:
是否破格:
序号 | 申报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
3 | 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 |
4 | 职称证明材料 | |
5 | 年度考核材料 | |
6 | 继续教育材料 | |
7 | 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材料 | |
8 | 单位公示证明、综合推荐材料 | |
9 | 业绩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考试证书、论文论著等) | |
10 |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 |
11 | 破格申报材料、享受政策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有者提供) |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宜宾三江新区机械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