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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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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2
隆昌市档案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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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内荣农高区管委会、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全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隆昌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本专业采取评聘分离方式,取得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择优聘用。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线上申报时间:9月189:00—10月2012:00,逾期不得报。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1月5日12: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17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单位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2月212:00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隆昌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中、初级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材料后按系统程序逐级提交。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

破格申报人员应详细说明破格评审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破格情况需在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中说明。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部门审核

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审核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市档案局(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复审推荐

市档案局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隆昌市档案专业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通过各部门审核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由本单位或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本单位、本系统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复审通过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其他申报材料(含电子报送至市档案局。

(五)组织答辩

申报馆员职称人员应参加市档案局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委会评审

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档案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委托评审的,其评审结果由市档案局书面函告。

()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市档案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通过人须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报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现职称证书扫描件,有单位聘任文件的一并提供扫描件;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明扫描件。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完成2025年度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近年(申报资格年限)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

5.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

6.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

7.取得现职称以来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

(1)发表论文的,须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论文内容所在页扫描件,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和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截图

(2)撰写论著的,须提供论著复印件,论著封面、目录、 统一书(期)刊号本人撰写部分扫描件,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论著查验结果。

(3)取得业绩成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9.属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

(二)纸质申报材料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将身份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最高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或页后。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完整、全面。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例如,申报人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馆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5年11月13日(须已发表见刊或取得相关成果证书、证明)。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4.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5.相关材料请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有关规定,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40元,答辩费每人次60元;助理馆员、管理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八、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99号市委大院9号楼1楼档案管理股办公室

联系人:薛尚波

联系电话:0832-3939468

邮箱:lcswbdan@163.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关于XXX中(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

         隆昌市档案局      

 2025年916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

序号

 

身份证

号码

工作单位

从事档案工作年限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申报

职称

现任

职称

评审现

职年月

是否答辩

联系

电话

专兼职

情况

呈报单位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职称)。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诚信承诺书一式填写二份,分别装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

      4.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需上传到系统“身份证复印件”一栏。

附件3

关于XXX中(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

(其他单位向市档案局出具委托函使用)

隆昌市档案局:

XXXX(单位)系XXXX(单位性质、隶属关系,如央属单位、国家直属高校等),按照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具有XXX级职称管理权限。因未设档案专业XXX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特需进行委托评审。

2025年,我单位所属XX(单位)XXX、XXX等XX人,拟评审XXX职称,现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公示5个工作日(X月XX日—X月XX日)无异议,特委托隆昌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评审结果函告我们,并办理证书等相关事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XXXX

2025年X月X日

相关附件
  • 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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