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6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5-09-19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林业和草原工程 > 初级...
收藏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林业局、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相关规定,为组织开展好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且符合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职称评审;同时受理广安市内委托的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

根据《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精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专科生7年,本科生5年),可根据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918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25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申报途径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19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3.各单位、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8: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各单位、部门再次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8:00。

温馨提示:请各单位、部门务必在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日期前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9日报送到区人社局审核,逾期报送导致区人社局审核不完,责任由相关单位、部门自负。

6.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00。各单位、部门在截止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和纸质材料到人社局(希望街2号40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个人,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逐项填报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在“评价方式”模块,广安区申报人选择“申报评审”、外委托评审的申报人选择“省内委托评审”。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系统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资历、获奖情况、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查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技术成果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中能力、业绩条件的具体条款,同时对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其他特殊情况进行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将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四)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后报级人社部门审核。(注意:申报人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均为林业部门的,只需林业部门审核不是同为林业部门的,需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送到林业部门审核。)

(五)人社部门审核。经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受理。

(六)复核受理。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申报人按照时间节点,根据《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3)、《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附件4)的要求准备好纸质资料报送至主管部门或级人社部门,主管部门或级人社部门统一报送至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评审。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

答辩:本次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对达到规定学历的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享受相关政策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具体是否参与答辩以专家审核结果为准)。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或电话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经人社部门审批确认通过的人员,印发职称资格通知。职称资格通知印发后,用人单位及时领取职称资格通知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等资料并妥善保管,《评审表》等相关资料存入申报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电子职称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系统操作特别提醒

在系统内审核时,若申报人员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员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一)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广安区2025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3)。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

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手写签字盖章页原件,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区人社局事管股(408室)。对于《评审表》和业绩证明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上传资料(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14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按规定需答辩的,答辩费60元。

八、委托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我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我局出具委托评审函(附《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447918217@qq.com,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用评审结果。

九、工作要求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提交评审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申报资料“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中明确填写。因未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职称子专业适用范围可在《基本条件》(附件1查询。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如有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向主管部门通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审查材料。各审核部门、单位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把审核、复核关口,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作出推荐意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论文、报告等材料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提交。已公开发表的,核实论文及期刊真伪的方法:第一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是否在库(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第二步,登陆知网、万方、维普网等平台查询(目前在龙源网、期刊网存在大量假刊、套刊,请大家注意,避免上当)期刊基本信息,找到相应年度和期数的期刊,对比封面、目录及内容等是否与申报人员提供的一致。

论文核查工作完成后,填写并报送《广安区2025年林业和草原工程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附件3),其电子文档和盖章件均需报送,并请与其他纸质评审资料一同报送至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其中:内申报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委托评审的由各地人社部门提交。

十、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国家和省、市、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培训指导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人社局事管股:0826-2226499。

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十二、材料报送地点

人社局(广安区希望街2号)408室。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3.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4.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

相关附件
  •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
    下载
  • 附件2-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docx
    下载
  • 附件3-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docx
    下载
  • 附件4-广安区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职称申报装订材料目录.docx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