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市监发〔2022〕4号)的要求执行(附件1)。
(二)申报职称初定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 号)的要求执行(附件2),初定采取由评审委会出具评审意见的方式进行。
三、评审专业
(一)计量测试。涉及计量科学技术研究,计量检定、校准和测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等。
(二)食品质量检验检查。涉及从事食品检验检测、与食品有关的科研工作、实验室管理、抽样工作、检查工作和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技术工作等。
(三)特种设备检验。涉及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检验检测、研究和其他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技术工作等。
(四)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涉及从事产(商)品及其原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检验检测、评价、鉴定、技术研发工作等。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部署要求,本次申报(初定)的审核、评审工作均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该系统主页下载或附件8。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2025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逐级审查、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资格复审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申报评委会选择“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根据个人情形选择“申报评审”或“职称初定”,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申报人员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报人员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资格条件、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证明材料。结合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明确的推荐意见,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6、附件7)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盖章扫描件,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网上审核流程
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不接受具备独立评审权的评审组织的委托评审,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事先与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各送审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通过的人员,在系统中提交上报,下载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材料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1.市级单位申报人程序。
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初级:市市场监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县(区)单位申报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报人程序。.
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级:市市场监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要托评审由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要托面进市场监管局)。
(四)评审
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评议、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
(五)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
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初级职称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印发通知,中级职称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及时通知申报人到市市场监管局领取任职文件等资料,并要求各申报人员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保管。凡评审未通过者,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一)初定申报材料包括。
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 号)附件2规定办理。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初级职称的,由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定,需提供以下初定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由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并下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6个月(2025年3月至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提供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审查意见)。
5.见习期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总结(含政治思想、业务工作,不少于1000字)、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业绩资料、年度考核材料。
7.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单位公示情况及证明。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初、中级评审申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并下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6个月(2025年3月至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情况。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扫描件。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说明情况。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和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任职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6.继续教育情况。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规定任职年限详见附件1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继续教育年度截至2025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7.年度考核情况。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规定任职年限详见附件1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考核年度截至2024年)。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任现职前主要的工作业绩和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与本人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9.学术成果、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后一并报送。未发表论文的申报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种报告、成果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10.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12.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中级不少于2500字,初级不少于1000字),落款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写。
13.资格条件、业绩贡献公示证明。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业绩贡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证明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14.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5.委托评审的,需递交委托评审函;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需委托对其所属区域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权限后,方可参评。
16.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17. 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考试相关要求的说明材料。
18.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均须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PDF格式,请确保材料的清晰、完整、全面。网上申报信息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状态须为“评委会已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三)纸质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纸质版2份,申报系统通过后下载双面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统一使用A4、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2.《2025年度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送审花名册》(附件3)纸质盖章件1份,电子版1份,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供。
3.《申报材料》1份,以《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附件5)作为封面,按目录内容及顺序装订成1册(须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初、中级工程师)、申报人员姓名、申报子专业。
4.以上申报材料,除第1项外,所有申报材料(包含相关附件)需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张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附件5),纸质资料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报送。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七、其他事项
(一)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附件2)规定办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市场监督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每年市场监督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和中级职称初定资料审核与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
(二)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三)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全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全部统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同步进行线上申报,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同步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流程操作,确保纸质材料和线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未在相应时间节点同步在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的,市市场监管局将不予收取申报人纸质材料。请相关单位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下属单位,以便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工作人员及时申报。相关申报表格材料均可在协同办公平台或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五)评审费(含答辩费)按省财政局、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之规定,评审费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申报人员请关注个人账号申报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参评资格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及时报送相应纸质材料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事科同时缴纳评审费。
(七)申报时间。
1.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22日15: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18:00;
5.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00。
6.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8:00。
7.报送地点: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1510办公室(联系人:梁华、李晶,联系电话:8880718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国投大厦15楼1510号)。
(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九)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812—2990917)。
附件:1.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 攀人社发〔2024〕23 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3. 2025年度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送审花名册
4. 初定申报材料目录
5. 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6. 申报初定职称的公示证明
7. 初、中级职称申报公示证明
8.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 个人端操作手册v1.1(3).pdf下载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4:初定申报材料目录.doc下载
- 附件5: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x下载
- 附件6:申报初定职称的公示证明.doc下载
- 附件7:初、中级职称申报公示证明.doc下载
- 附件2:攀人社发〔2024〕23 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3:2025年度攀枝花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送审花名册.xls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