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市环联〔2025〕10号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内江市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本专业采取评聘分离方式,取得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择优聘用。
二、评审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各用人单位将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盖单位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纸质材料经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部门审核
1.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2.市级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市级部门(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四)复审
内江市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破格申报资格审查
对破格申报人员,在送评委会之前,增加破格申报资格评审环节。破格申报人员材料先报至人社部门进行专项审查,审查通过后由评委会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破格专项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评委会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六)答辩
内江市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申报中级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申报初级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也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会议评审
由中评委组织会议进行评审。
(九)公示
评审结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
公示结束后,中评委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相关资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领取
(一)网上申报及现场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8:00。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8: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8日18:00。
4.中评委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8:00。
5.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18: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576号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联系人:周兴正,电话:0832-2268376;舒乾兰,0832-2268376。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94847040@qq.com。
(三)有关要求
1.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2.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七、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的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事项
(一)环境工程专业类别详见附件7,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答辩费60元/人。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 号)
2.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4.2025年度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6.2025年度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7.环境工程专业类别表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材料
(一)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由送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
2.《审阅材料记录表》(附件3)纸质版(不装订)和电子版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便于存档。其中1份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等材料一起装订,另1份按顺序装订于《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附件4)中。
4.《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1份,以目录为封面,按目录内容及顺序装订成1册(须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防止脱页,书脊应注明单位+姓名。
5.《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1份(附件5,有学历破格情形的申报人员提供)。
以上申报材料,除第一项外,其余材料需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正面张贴《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档案袋底侧应注明+姓名。纸质资料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
(二)有关说明
1.“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党风廉政(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和效益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其中,涉及学历破格情形的,应在推荐报告中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明确破格推荐意见;对于享受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在“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等证明材料”后。
2.《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附件5)应提供符合破格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4.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
5.主要业绩成果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获奖、专利、成果评价等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参与调查、评价、规划、设计等项目,应提供正式的专业技术报告复印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参与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或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类项目的,应提供项目实施(施工)方案、项目合同(摘要)复印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标准(规程)、工法、论文、论著、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应提供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复印件。
6.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要求为准。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二、注意事项
(一)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完成网上审核后,申报材料由送审单位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三)经中评委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单位应及时领取归档。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附件3
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送审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申报专业类别 | 所属县 | 工作单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参加工作时间 | 最高学历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现任技术职称名称 | 现任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 申报小专业 | 申报技术职称 | 是否 | 是否 | 联系电话 | 开票信息 | 备注 |
范例 | 国土工程 | 市中区 | 市中区环保局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 刘芳芳 | 女 | 19890712 | 201308 | 本科 | 201106年毕业于内江师范学院应用化学 | 助理工程师 | 201612 | 国土整治 | 工程师 | 否 | 否 | 刘芳芳 | |||
附件4
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专业: | 拟评初级/中级: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单位全称: | 单位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初审人(签字): | 初审时间: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装订要求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 | 2份,不装订,单列报送 | 复印件材料单位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
2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任职资格等复印件 | 1-xx | ||
3 |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登记材料复印件 | xx-xx | 按照学历资历条件提供相应年份材料 | |
4 |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按照学历资历条件提供相应年份材料 | ||
5 | 主要业绩、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 | |||
6 | 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 |||
7 | 任职期间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 本人签字 | ||
8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鲜章 | ||
9 | 业绩贡献公示材料(公示情况和结果) | 加盖鲜章 | ||
10 | 最近一年在内江市缴费社保证明 | 加盖鲜章 | ||
11 | 破格申报佐证材料 | 未破格不提交 | ||
12 |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 本人签字 | ||
13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
附件5
内江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任职资格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 □资历 □任职年限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 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 ||||||
所在单位意见 | 经审核,XX同志符合破格条件,同意推荐破格申报。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凡申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填写此表;
2.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6
推荐地区/部门:
2025年度内江市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专业: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评审
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审阅材料记录表 | 1 | 内容与评审表保持一致 |
2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1 | 应与职称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
3 | 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 1 | 根据附件4所列清单,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
注:1.请将此页张贴于档案袋封面
2.如申报初级,则请将上方标题工程师修改为“助理工程师”
附件7
环境工程专业类别表
专业名称 | 专业适用范围 |
环境工程 | 从事大气、土壤、水、噪声振动、光、热污染防治;固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无害化原料、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科技咨询;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 |
环境监测 | 从事大气、水、土壤、噪声、温室气体、辐射污染源及污染物监测;生物、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机动车污染物监测;环境监测方法及标准研究;环境监测技术咨询;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程序设计、计算机管理;环境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环境监测仪器开发、设备测试、维护及使用等相关工作。 |
环境科研 | 从事环境影响研究;环境规划的研究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及建设等的技术研究;有害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的研究;环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等相关工作。 |
环境管理 | 从事环境监理、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动车环境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指导、环境政策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等相关工作。 |
附件8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印发
- 川环规〔2022〕6号__四川省生态环境厅__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