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资中经开区,内江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及各相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县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各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须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对没有空缺岗位的单位不得推荐上报。
二、评审专业
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市设计、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4.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5.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报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资历具体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④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⑤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⑥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⑦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⑧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博士学位;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④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⑤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⑥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4.论文(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要求
任现职期间,申报初级的具有1篇以上、申报中级的具有2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论文需提供查重资料及电子文档,字数3000以上,对经知网、维普等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相似率高于20%的人员取消本年度申报评审资格,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五条第(四)项第2目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记入资中县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5.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能力、业绩条件:按“基本条件”中对能力、业绩条件的规定执行。
7.职业资格:工程技术领域实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专业技术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执行。
8.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含申报当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每年应完成90学时以上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
9.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一定年限后,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相应同级职称。初级、中级职称对应的工作年限为1、3年。已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建设工程其他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层级不高于已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层级。取得建设工职称专业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业绩成果和专业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
四、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五、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一)账号注册
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住建局、人社局、评审委员会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注册账号开展工作。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需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需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主管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申报评委会选择-资中县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系统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须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XXX处”,审核人签名,签署审核时间,加盖鲜章后扫描上传。
(三)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单位端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在系统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主管部门。
(四)复审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住建部门和县人社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贡献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单位/申报人账户,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评委会接收。
1.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县住建局审核。
2.各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逐级审核后提交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
(五)评委会受理
由评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业绩贡献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组织答辩
1. 答辩对象。申报中级职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非本专业学历;
②破格申报;
③取得民营企业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申报中级职称;
④高技能人才申报中级职称;
⑤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认为需要参加现场答辩。
2. 答辩内容:答辩采用现场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论文(专著),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
3. 答辩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4. 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等次方可送评委会评审。
(七)评审
由资中县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会评议、中初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等程序。
(八)复核确认、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后,职称评审系统自动生成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复核确认制发职称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19室)领取,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或职称评审系统里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两份(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按手印,不得代签)。《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要求的其余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注明申报类别(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
七、其他要求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140元,答辩费每人次60元。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00:00至10月24日23:59(逾期不得报送);
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00;
各级单位审查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8: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至2025年11月28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19室;
联系人及电话:伍艳,0832-5523306;
QQ咨询群号:1057645535
八、其它提示
(一)加强政策宣传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和《内江市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八条措施》(内人社发〔2023〕29号)相关规定,做好有关材料的申报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
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和专业适用范围,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职称申报审核单位要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建设工程职称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第三十九条、《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五条第(四)项第2目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资中县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县人社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资中县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四)强化审核推荐责任
送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择优推荐。对所有申报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业绩贡献,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推荐单位需对申报人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并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业绩等要件进行核验。
九、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专业情况表
2.网上申报流程
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 附件二 网上申报流程.pdf下载
- 附件一 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专业情况表.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