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自贡市艺术、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文物博物3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富顺县、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和权限开展本辖区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市艺术等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统一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4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规〔2024〕4号)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可登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统一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报登记注册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二)单位审核与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说明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扫描件,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能力业绩、年度考核,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等。
(三)逐级审查。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或人社部门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业绩贡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市评委会;对材料不完整的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或作不通过处理,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市评委会。
2.各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提交市评委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复核受理。市评委会对审查推荐人员的评审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综合材料,按照《自贡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要求,于2025年11月14日前报送至市评委会办公室,同时缴纳评审费用。市评委会现场受理报送的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组织评审。市评委会对受理人员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实行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四川省职称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结果确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官网和职称评审系统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委托评审的结果将书面函告各县(区),由各县(区)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市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15日00: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市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2:00。逾期或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市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2:00,逾期视为申报无效。
6.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显示“市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5年11月14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148号广电大厦8012办公室(市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103857。
【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各级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五、评审费用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次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次1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持续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完成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人员推荐单位一般应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系统会自动匹配社保缴费记录,若未匹配成功请上传近6个月的参保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与工作业绩匹配情况将作为市评委会及专家评审工作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
附件:自贡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9月8日
- 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 附件:自贡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