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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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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9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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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人社发〔2023〕9号)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南江县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均可按程序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分3个专业类别: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1.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2.畜牧专业: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3.兽医专业:包括从事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需符合《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相关要求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习情况填入附件中的《继续教育登记表》,还需提供学习证明资料)。

(三)社保要求。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且在编在岗人员不作社保时限要求。

(四)为进一步强化论文专著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2025年度南江县农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和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现有专技岗位数量×150%,实聘人数+未聘人数+本年度已推荐其他系列(专业)申报人数+本系列(专业)拟推荐申报人数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

(六)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延迟1年申报。

2.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涉及重大案件尚未定案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组织、司法等调查的,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计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并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申报人员述职、民主测评推荐等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及佐证资料;同时,申报人员须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所在单位核推荐

1.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注明有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以及有无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且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是否在影响(处罚)期内,或有无正在接受组织函询、监察调查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其中,对于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评审基本条件》具体条款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部门复核推荐

1.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把关,复审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审核。

2.县农业农村局登录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查复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农业农村局重新审核,待农业农村局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提交至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申报评审人员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同上)中打印相关材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逐级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楼人事股)。

(五)专业素养测评(含笔试和答辩)

1.凡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须参加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笔试和答辩笔试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测试范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2025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上内容均为网络公开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进入答辩环节。

3.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笔试、答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环节,笔试或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六)结果公示。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备案。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八)审核确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情况属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时间,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扫描件

2.学信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3.规定任职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登记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复印),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申报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4.规定任职年限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份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申报评审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材料扫描件(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且还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天府通办APP查询下载)。

6.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7.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8.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单位公示结果证明扫描件。

9.南江县事业单位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统计一览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10.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综合申报材料1份(需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个人申报资料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他附件材料合装。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按目录顺序装订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流程

个人——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9月10日—101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

3.县农业农村局初次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8:00。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 117日18: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10日18:00。

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12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审核、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应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时间过期,自动关闭等因素影响个人的职称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14日18:00,逾期不予以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南江县农业农村局楼人事股(南江州街道西佛路72号),联系人:岳咏联系电话:0827-8217517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行业职称任职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确保本单位申报评审人员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职称评审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对所有申报评审人员的职称资格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在申报职称评审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审核环节上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审查工作将贯穿职称评审全过程,在任何评审环节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对相关人员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附件:1.晋升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

4.巴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5.2025年度巴中市农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6.南江县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审核一览表

相关附件
  • 附件6:南江县202X年度xx系列(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审核一览表.xls
    下载
  • 附件5:2025年度巴中市XX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xlsx
    下载
  •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doc
    下载
  • 附件4:巴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XX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doc
    下载
  • 附件1: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xlsx
    下载
  • 附件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xlsx
    下载
  • 南农函〔2025〕4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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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农规〔2023〕2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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