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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 2025 年度申报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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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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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 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仁和区 2025 年度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仁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从事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评审专业

  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身体健康,作风端正,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三)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

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

资格,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3.在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 1 年申报。

  (四)学历资历方面

    1.技术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 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 1 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 2 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 2 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 4 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 4 年。

  (7)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

  (五)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及其他要求详见《攀枝花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交2023257 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 份(以下简称《评审表》);

   2.身份证复印件 2 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3.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等 2 份;

  4.现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和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均需完整提供)及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 2 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份;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2 份。

    5.按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2份。

    6.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1 份,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业务工作总结,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取得的成绩、成果,落款处亲笔签署姓名及时间。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1 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 份(与申报资格年限一致);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9.机关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10.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1 份。初级 1 个或 1 个以上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写明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并加盖 2 方关联单位公章(如省级规划、政策课题、科研项目等只涉及 1 家单位,可只加盖 1 家单位公章;如工法、专利等,加盖本单位公章)。

    11.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材料 1 份(附件 2);

    12.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各1 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1 份;

   13.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 份。

   1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1 份。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签订《承诺书》(附件 4)。

   (二)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所需材料要求和装订详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 1)。

    2.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须在《评审表》内签署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 25 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1 学时45 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60 学时。

     4.学历学籍材料要求。2001 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 6 月及以上);2001 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 2001 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5.公示情况证明。申报者本人须做出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 6 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且与申报资格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7.《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评审表》年度及任职考核情况推荐审查意见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公章。

    8.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 格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注明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按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区人社局评委会的流程进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程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申报评委会选择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申报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进入系统审核推荐,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三)复核受理。仁和区交通运输局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受理。

    (四)评审。由仁和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监督指导此次评审工作。监督电话:纪检监察机关0812-3989598,区人社局 0812-2910193

      七、申报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 202510 17 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5 10 19 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 1413 号),联系电话:0812-2912550


特此通知。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2.公示情况证明

               3.攀枝花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2025 9 8




相关附件
  • 附件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下载
  • 附件2.公示情况证明 (1).docx
    下载
  •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3).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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