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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林业和草原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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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8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林业和草原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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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林业和草原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林业和草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州属企事业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尚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专业。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详见附件2)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其中参加中级职称初定人员所要求的业绩条件参照(川林规发〔2023〕3号)(详见附件10)中级职称评审所需业绩条件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规定审核报送。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0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须于930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送审单位审核推送至州林草局(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31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3.送审单位审核推荐各县(市)林业和草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级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县(市)林业和草原局、人局或级主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

4.组织复审。林草局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中级推荐人员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报中评委,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市)或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林草局。

现场审核审原件收复印件,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论文及业绩材料等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林草局现场审核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5.组织答辩。林业和草原专业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6.分组评议。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7.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确认评审结果。林草局将评委会议评审的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批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9.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林草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林草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10日-1114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林草局人事科414室,联系电话:2162423。

2.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3.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91日。

4.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5.年度考核。申报人须提供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任职年限、累计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由申报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全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7.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52月至2025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8.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9.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答辩费共计200元。

10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州林草局门户网站中“公示公告”栏进行下载。

、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主管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市)、各单位要按照我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市)、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3.2025年度凉山州林业和草原专业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4.2025年度凉山州林业和草原专业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5.审阅材料记录表

       6.2025年度凉山州林业和草原专业级工程师职称

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7.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8.2025年度凉山州林业和草原专业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封皮

9.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10.《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5日


相关附件
  • 10.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下载
  • 9.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2).doc
    下载
  • 7.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1).doc
    下载
  • 8.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封皮 (2).doc
    下载
  • 6.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doc
    下载
  • 4.审阅材料记录表 (2).doc
    下载
  • 5.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2).doc
    下载
  • 3.2025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xls
    下载
  •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doc
    下载
  • 2.申报材料规范 (2).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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