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文物博物等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电子职称证书生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39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等文件精神及市本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广安市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含“双定向”)、文物博物专业及艺术系列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市内从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含“双定向”)、文物博物、艺术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规定的条件,详细内容可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查询(网址:http://wlt.sc.gov.cn/scwlt/gfxwj2/xzgfxwj.shtml)。
(二)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规定的,可直接向市县人社部门申请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2023年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本次采取线上申报、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程序。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复核、评委会评审、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等程序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 业绩记录。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对照原件对复印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XXX,时间XX年X月X日”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业绩上传后,经单位经办人、领导逐级审核后,导出系统,作为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应选项的上传资料。
2.个人申报。个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在首页下载个人操作手册,并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3. 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4. 逐级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
5. 复核评审。相关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评办”)对通过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各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会议,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一评审。取得非本专业职称参评本专业高一级职称的人员,享受基层政策倾斜、援藏援彝、精准脱贫政策的人员及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应在评审前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6. 复审公示。中评办将市本级相关专业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资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书面函告相关委托单位,相关资料由委托单位领回并完成复核、公示、发文等工作。
7. 审批发文。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印发批准文件。
8. 办理相关手续。市本级相关专业评审通过人员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中评办按职称数据归集操作规程做好职称数据归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生成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凡评审未通过者,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18:00至10月16日18:00。
(二)个人修改提交时间:2025年9月8日18:00至2025年10月26日18:00。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市、区)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00。
(四)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9日18:00。
(五)纸质材料收集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由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接收申报人员本人提交资料。
五、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费为1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为100元;申报中级职称需答辩的人员在答辩前另交答辩费60元。评审费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收取后缴纳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不接收申报人员个人缴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已分别对各专业基本条件、系统使用等进行了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查询下载,仔细阅读并理解,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任职资格。
(三)规范职称业绩记录。2024年,文化和旅游厅已上线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有利于提升文化和旅游职称信息化水平,促进文旅行业职称业绩档案记录规范化、日常化。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尽快熟悉系统操作,做好业绩日常记录工作,并加强审核。
七、提示事项
(一)市本级艺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将委托相关市州进行评审。
(二)申报群众文化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在系统选择广安市图书资料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上报材料。
(二)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四)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工勤岗位人员能否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新答复,只从事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工作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于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工勤人员,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参加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五)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资料提供的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个人修改截止时间。
(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四川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学习不少于30学时。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委托评审的,需由属地人社部门向中评委出具委托函,且在申报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上传委托函。
(九)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职称申报过程中对论文专著进行层层核查,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2.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的收录情况对比;3.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4.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渠道等进行核验。
(十)系统操作咨询电话: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黄绪灿,15982396484、19113909627。政策咨询电话: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332726、2350099;广安区2226499、前锋区2889886、岳池县5222218、华蓥市4839621、武胜县6231687、邻水县3222019;监督投诉电话:2330025。材料报送地点:市文化广电旅游局410室人事与法规科(广安市青莲东街1号);电子档报送邮箱:3050218020@qq.com。
(十一)未尽事宜按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度申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
情况一览表
4.审阅材料记录表(样表)
5.XX年度广安市XX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
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6.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7.申报材料规范
8.申报材料清单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9月8日
- 川文旅发﹝2023﹞ 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2).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