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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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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9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职称分类: 新闻专业人员 >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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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管委会,市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按照人社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四川省新闻出版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新出〔2023〕6号),《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参评人员应为泸州市范围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书面委托的县属评审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其他社会组织申报中级职称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记者编辑。

相关要求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二)在泸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劳动)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泸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三)工商注册地在泸州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含在泸央企、中央在泸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须最近1年在泸州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缴纳个税。

(四)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请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在泸州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1年以上。

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新闻类中初级职称,或在我市转确认时无法提供原取得职称相关材料的,须同级转评后方可在我市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外语、计算机要求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要求。申报者为本科及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的,提供近4年(2021年-2024年)任现职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近4年(2021-2024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提供近2年(20232024年)任现职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近2年(2023年2024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含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学时)。

、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新出〔20236号)执行,能力业绩条件还需满足以下内容:

(一)专业奖项要求

得初级职称以来,作为主创人员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泸州新闻奖”“泸州人大好新闻一等奖”等市级以上新闻类专业奖项至少1项。

二)结合个人工作提交1篇论文

已发表的需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网论文收录网站截图,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应提供1篇以上与申报专业一致,且由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2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材料之后一并上传报送。所提供的未发表的论文需由2名新闻高级职称专家认定签字,申报资料附高级职称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各区县申报职称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四)申报时间节点

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9908:0092218:00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9月30日12:00,

个人补正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8:00。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018:00

所有网上申报材料打印按规定盖章后,纸质材料也需逐级送审。职称系统技术运维咨询电话:19113901623;15982396484 ;18582368002。

、申报评审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并由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空缺情况说明。)

(三)主管部门审核。区县推荐的,区县人社局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推荐的,市级主管部门要按前述规定进行审核。市属企业推荐的,推荐单位要按前述规定进行审核。

(四)市委宣传部复核。市委宣传部审核受理各区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局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市委宣传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造册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人员进行确认备案

(六)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市委宣传部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

(七)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中级职称申报者全员进行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九)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在泸州宣传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证书(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单位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十一)通知存档。市委宣传部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证书发给申报者个人、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打印,不改变表格样式

2.按年度考核要求提供对应年份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按继续教育要求提供对应年份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材料;

4.有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有效期内的新闻记者证(包括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通过当年新闻记者证年度检验页)等,资历时间计算截止2025年12月31日 

5.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申报论文)等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专业奖项证书按中国新闻奖、四川新闻奖、其他新闻奖等类别,每类别按获奖等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序;荣誉称号证书按部级、省级、其他等类别由高到低排序。若获奖作品是集体奖项,申报材料中须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附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说明申报人承担职责、发挥作用、参与度等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人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5年9月8日;

6.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1份

8.属于委托评审的,需要相关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9.《泸州市2025年新闻职称申报名册汇总》(附件3)一式一份,推荐单位和主管单位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考核情况内容包括: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4.除《评审表》外,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目录要求祥见附件1

5.申报材料封面初审人、初审时间应该规范签字填写,初审人一般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是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6.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7.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确认。申报人所在单位栏、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栏、单位推荐意见栏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评审

(一)央企、中央在泸企业、省属企事业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泸州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二)在泸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并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需委托泸州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专业技术人员代为评审的,须先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单位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委托单位审查同意,按程序统一报送。

委托泸州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文、发证。

、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主管部门报区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再由各区县主管部门统一集中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属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宣传部,市属企业和其他组织推荐的人员,由单位审核后报市委宣传部。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由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十、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市委宣传部收验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时间20251020日—20251024日,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181518008219339,联系人:阮红梅,地址: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市委大院2号楼3楼320,邮箱:578086276@qq.com

举报投诉电话:0830-3761539

(三)所有申报人员扫描二维码(附件4加入2025年泸州市新闻中级职称评审联系群。

十一、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新出〔2023〕6号)

2.2025年度新闻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参考样式)

4.泸州市2025年新闻职称申报名册汇总

      5.泸州市新闻职称评审联系群二维码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598      

相关附件
  • 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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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宣干〔2025〕29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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