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5年度林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及对象
在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未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初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专业划分
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初定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一)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二)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考核要求。符合初定申报条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2.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从201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按照申报条件中初定级别要求的年限参加继续教育。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级需选取2个(初级1个)以上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4.社保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人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四、初定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初核;人事主管部门复审;县自规局复核、受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的个人端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推荐初审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查核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年限)、业绩、年度考核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初核合格后提交。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县自规局对县属企事业单位提交的初定林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资料进行审核。
(四)人社部门审批
县自规局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端里查询并下载打印。
五、初定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材料。
4.规定年限的业绩证明材料。
5.对应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6.符合申报条件中初定级别要求年限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申报初定中级职称的,须提供1篇任职期间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论文等技术成果1篇。
9.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由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里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六、初定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7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推荐单位初次提交至县自规局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8:00。
3.县自规局审核提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点
南部县自规局人事股,联系人:杨元,电话:0817-5577271,13980312171。
七、其他有关要求
1.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本通知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附件:1.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
2.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
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4日
附件1
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 |
姓 名:工 作 单 位:拟申报资格名称:拟申报专业名称: |
重要提示:本初定表是证明任职资格的重要证据,请妥善保管。
填表说明
1.本表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勿改变表格样式,如填写内容较多可于表末附页,如格式混乱,不予受理。
2.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表内项目没有的一律填无。
3.凡涉及承诺人、负责人签字的均须相关人员亲笔签名。
4.本表一式2份(1份装入个人档案,1份单位留存备查),务必妥善保管。
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现郑重承诺:职称申报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论文、业绩证明等)均真实、准确、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申报人(签名)
个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诺我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姓名) 的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曾用名 | 性 别 | 照片 | |||||||||
身份证件类别 | 证件号码 | |||||||||||
籍 贯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本人 最高学历 | 就读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学制(年) | 学历(学位) | |||||||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
毕业后参加工作情况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及岗位 | 主要工作内容 |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奖 惩 情 况 | |||
毕业后参加工作总结
(需提交规定年限每个年度的业绩和情况)
申报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考核审查意见
| ______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考核合格,同意推荐初定_____________职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申报初定 任职资格。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考核确定部门核准意见 | 经复核,同意初定 任职资格。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
姓名: | 单位(盖章): |
联系电话: | 申报专业: |
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送审单位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一、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 | 1-XX | 应与另外1份单独装订的评审表内容完全一致 |
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 XX-XX | |
三、学历证明材料 | XX-XX | |
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材料 | XX-XX | |
五、对应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 XX-XX | |
六、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XX-XX | |
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XX-XX | |
八、业绩证明材料 | XX-XX | |
九、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
注:本页作为封面,页码据实排列填写,将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