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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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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5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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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

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教师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 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5〕5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 2025 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相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初定工作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


一领导下,由美姑县教体科局组织实施。职称初定申报条件、初 定方式、有关要求遵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 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凉人社职 〔2024〕65 号)执行。

二、评审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职 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 号)

 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 发〔2020〕85 号)

 三)《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教师“定向 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 〔2021〕93 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3〕80 号)

 四)《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体育教练员“定向 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 〔2021〕94 号)

 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

 六)《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小学教师信  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教体〔2021〕


132 号)

 七)《中共凉山州委教育工委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 发〈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办法(试行) 〉的通知》(凉 教工委发〔2021〕4 号)

(八)美姑县教育发展振兴“1+2+9”系列《美姑县教育教 学质量奖惩办法》《美姑县推动教育振兴十五条举措》。

(九)《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 年度中小学教 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5〕50 号)

 十)《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 2025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 33 号)

 十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 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 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一)评审范围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 术人员。

( 二 )评审原则

1.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职 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原则上在编制所在地参加


评审。

2.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 责和申报学科密切相关 ,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 审,实行对岗申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 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 号)文件规定,“对在 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 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 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 3 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 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 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在农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 年的教 师,且仍在农村任教者,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 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 教师岗位数量。”教学成绩连续 3 年位于同类学校前三名且达到 规定教学分的优秀教师,在晋升中、高级职称时,不受学校岗位 职数限制。

3.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处分期满申报职称评 审,处分影响期不计入任职年限;教师业务素质测试C 等级及以 下人员不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和初定推荐范围;中小学校不在一线 任教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统考科目教师近一年教学成绩平均 分位于同类学校末位(倒数10%位次及以下)的教师不纳入推荐


范围;继续教育未达到相应学时要求不纳入推荐范围 ;2021  2.0 培训考试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培训不合格不纳入推荐范围;任职年限、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结 果、学历、教师资格、荣誉、奖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和职 业道德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文件要求不纳入推荐范围;工作责 任心不强、业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不高不纳入推荐范围。同一 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 申报 2 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 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 再申请职称初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 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 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 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 节计算,同 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 课时以上)”是指在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 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 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 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申报评审严格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 审推荐、组织评审、审核确认等环节进行。

(一) 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 作。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 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县教 育行政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 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 注册。

( 二 )个人申报

经学校( 单位) 内推荐、公示后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在 2025  9  12 日 9:00-2025  9  25 日 18:00 内进入系统进行 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单位)要在 2025  9  30 日 18:00 前进行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师测评满意率、 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 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且与申报学科相符。

( 三 )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 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 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 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 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 门审查。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单位材料

1.各申报单位 2025 年9  10 日前报职称摸底表电子档和审 核盖章的纸质版及佐证材料至人事股。

2.各申报单位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 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不占岗) 和公示等要素,与基本情况一览表同时上报。

3. 申报“定向”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报送凉山州事业单位2024 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见 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材料模板附件 10)。

(二)个人材料

1.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 诚信承诺书》(附件 1),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 涉及国家秘密。

2.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 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申报学段、学科,有效期内教师业务


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 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高级和正高级申报材料装订关, 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 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 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 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不退不换,在评审会 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 算至 2025  12  31 日。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申报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结合名额 分配及结构要求,择优确定我州推荐人选,原则上按学段教师占 比推荐,其中:教研员不超过1 名。

(四)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 每人收取评审费 320.00   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200 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 元。由各单位收齐后交县 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缴纳。

(五)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网 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 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1. 高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  9  12 日 9:00-2025  9  26 日 18:00。县教体科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  9  30 日 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  10  10 日 18:00。县教体科局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  1O  13  18:00。

2. 初 、 中   称 个 人 网 上 申 报 时 间 :2025 年 9 月 20 

9:00-2025  10  5 日 18:00。县教体科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 间:2025  10  9 日 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 间:2025  10  14 日 18:00。县教体科局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

间:2025  10  17 日 18:00。

3.特别注意:

(1)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 期将不予受理。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 申报。

(2)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审报人员认真、仔细学习州相关职称评 审文件精神,特别要注意在线上线下提交材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 文件中的附件(如附件中的“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纸质推荐材料: 申报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通过前不 用提交评审表和业绩材料纸质版,由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直接 上传系统,县教体科局和县人社局直接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申报 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线上线下均需提交材料,上传报送州局时间  2025  1O  31 日,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六)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 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关规定处理,实行“ 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 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录期限为3 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 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 关注网上信息。

(七)重要提示。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 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 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 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 工作

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5  8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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