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
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园),教师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 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5〕5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 2025 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相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初定工作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
一领导下,由美姑县教体科局组织实施。职称初定申报条件、初 定方式、有关要求遵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 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凉人社职 〔2024〕65 号)执行。
二、评审依据
(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职 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 号)
( 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 发〔2020〕85 号)
( 三)《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教师“定向 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 〔2021〕93 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3〕80 号)
( 四)《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体育教练员“定向 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教体人 〔2021〕94 号)
( 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
( 六)《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小学教师信 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教体〔2021〕
132 号)
( 七)《中共凉山州委教育工委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 发〈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办法(试行) 〉的通知》(凉 教工委发〔2021〕4 号)
(八)美姑县教育发展振兴“1+2+9”系列《美姑县教育教 学质量奖惩办法》《美姑县推动教育振兴十五条举措》。
(九)《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 年度中小学教 师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 教体人〔2025〕50 号)
( 十)《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 2025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 33 号)
( 十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 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 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一)评审范围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 术人员。
( 二 )评审原则
1.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职 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原则上在编制所在地参加
评审。
2.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 责和申报学科密切相关 ,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 审,实行对岗申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 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 号)文件规定,“对在 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 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 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 3 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 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 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在农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 年的教 师,且仍在农村任教者,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 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 教师岗位数量。”教学成绩连续 3 年位于同类学校前三名且达到 规定教学分的优秀教师,在晋升中、高级职称时,不受学校岗位 职数限制。
3.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处分期满申报职称评 审,处分影响期不计入任职年限;教师业务素质测试C 等级及以 下人员不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和初定推荐范围;中小学校不在一线 任教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统考科目教师近一年教学成绩平均 分位于同类学校末位(倒数10%位次及以下)的教师不纳入推荐
范围;继续教育未达到相应学时要求不纳入推荐范围 ;2021 年 2.0 培训考试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培训不合格不纳入推荐范围;任职年限、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结 果、学历、教师资格、荣誉、奖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和职 业道德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文件要求不纳入推荐范围;工作责 任心不强、业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不高不纳入推荐范围。同一 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 申报 2 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 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 再申请职称初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 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 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 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 节计算,同 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 课时以上)”是指在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 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 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 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申报评审严格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 审推荐、组织评审、审核确认等环节进行。
(一) 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 作。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 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县教 育行政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 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 注册。
( 二 )个人申报
经学校( 单位) 内推荐、公示后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 9:00-2025 年 9 月 25 日 18:00 内进入系统进行 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单位)要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 18:00 前进行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师测评满意率、 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 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且与申报学科相符。
( 三 )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 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 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 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 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 门审查。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单位材料
1.各申报单位 2025 年9 月 10 日前报职称摸底表电子档和审 核盖章的纸质版及佐证材料至人事股。
2.各申报单位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 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不占岗) 和公示等要素,与基本情况一览表同时上报。
3. 申报“定向”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报送凉山州事业单位2024 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见 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材料模板附件 10)。
(二)个人材料
1.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 诚信承诺书》(附件 1),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 涉及国家秘密。
2.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 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申报学段、学科,有效期内教师业务
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 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高级和正高级申报材料装订关, 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 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 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 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不退不换,在评审会 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 算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申报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中 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结合名额 分配及结构要求,择优确定我州推荐人选,原则上按学段教师占 比推荐,其中:教研员不超过1 名。
(四)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 每人收取评审费 320.00 元 ; 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 200 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 元。由各单位收齐后交县 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缴纳。
(五)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网 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 “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 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1. 高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9:00-2025 年 9 月 26 日 18:00。县教体科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 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8:00。县教体科局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O 月 13 日 18:00。
2. 初 、 中 级 职 称 个 人 网 上 申 报 时 间 :2025 年 9 月 20 日
9:00-2025 年 10 月 5 日 18:00。县教体科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 间:2025 年 10 月 9 日 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 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18:00。县教体科局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
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18:00。
3.特别注意:
(1)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 期将不予受理。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 申报。
(2)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审报人员认真、仔细学习州相关职称评 审文件精神,特别要注意在线上线下提交材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 文件中的附件(如附件中的“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纸质推荐材料: 申报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通过前不 用提交评审表和业绩材料纸质版,由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直接 上传系统,县教体科局和县人社局直接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申报 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线上线下均需提交材料,上传报送州局时间 为 2025 年 1O 月 31 日,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六)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 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关规定处理,实行“ 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 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录期限为3 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 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 关注网上信息。
(七)重要提示。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 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 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 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 工作
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5 年 8 月 21 日
- 0:评审材料报送要求.docx下载
- 附件 (1).doc下载
- 附件3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