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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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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8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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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列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中心,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经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平昌县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类别

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分3个专业类别: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1.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2.畜牧专业: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3.兽医专业:包括从事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需符合《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和《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人社发〔2023〕9号)的相关要求。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符合下列定向中级职称条件之一均可申报普通中级职称: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此条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习情况填入附件中的《继续教育登记表》,还需提供学习证明资料)。

(三)社保要求。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且在编在岗人员不作社保时限要求。

(四)为进一步强化论文专著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2025年度平昌县农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和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五)本单位取得职称人数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可正常推荐申报,但申报人数和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人数之和不得突破该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50%本单位取得职称人数已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符合乡镇30年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推荐申报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引进本单位后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并提供本单位《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企业单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六)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涉及重大案件尚未定案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组织、司法等调查的,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计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并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申报人员述职、民主测评推荐等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评审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专业水平、业绩成果),注明有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以及有无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且负有技术责任或被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是否在影响(处罚)期内,或有无正在接受组织函询、监察调查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部门逐级复审。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县农业农村局重新审核,待县农业农村局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知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1.凡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须参加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笔试和答辩(初级参加笔试,中级参加笔试和答辩)。

2.笔试测试范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2025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上内容均为网络公开版);专题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笔试和答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笔试或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具体参加笔试和答辩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保持通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答辩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平昌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结果公示。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备案。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审核确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信息

1.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扫描件(首次申报职称评审的无需提供上传;平昌县外取得职称还需提供上传评审表)。

4.任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任职期满考核表》各1份(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5.身份证正反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7.任职以来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8.近5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9.平昌县事业单位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10.申报评审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材料扫描件(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且还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天府通办APP查询下载)。

11.单位公示结果证明扫描件。

(二)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个人申报资料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他附件材料合装。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结果,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标题《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单位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工作态度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4.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3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单位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8: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

4.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审核、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应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时间过期,自动关闭等因素影响个人的职称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287-6280897

六、纪律要求

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若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农业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报。

七、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含技术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经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附件:1.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

4.平昌县事业单位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5.2025年度平昌县农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6.届满考核表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4

相关附件
  • 平农函[2025]78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序列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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