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德昌县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德昌县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企业、社会组织: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要求,结合德昌县林草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德昌县林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
县属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尚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或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企业人员参照执行。
(二)初定专业
林业工程专业。
(三)初定条件
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
职称初定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规定审核报送。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全县从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企业人员参照执行。
同一年度内,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林业工程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9月19日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送审单位审核推送至县林草局(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个人资料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24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林草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认真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3.送审单位审核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各送审单位对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对申报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
4.组织复审
县林草局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县林草局。
现场审核审原件,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论文及业绩材料等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5.组织答辩
组织召开初级职称评审会议,由初评委组织相关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6、确认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将由县林草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林草局将初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评审材料及公示情况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任职资格通知。
7、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可联系县林草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县林草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3日-11月5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由各单位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个人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县林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01639。
2.计算时间截止日期
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日。
3.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任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4.年度考核
申报人须提供规定任职年限、累计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
5.计算机和外语要求
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共计1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按照我州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
职称申报及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
2.《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3.申报材料规范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申报人员名称
6.审阅材料记录表
7.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8.申报材料清单
9.德昌县职称初定申报表
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29日
-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