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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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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9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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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德昌县教育考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文件精神,现将《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1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双定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备案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校(园)长任组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校内申报评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和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各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416办公室。

二、评审范围及原则

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

三、评审程序

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和《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1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双定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评审程序及学校的职称评审方案开展评审工作。

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评审纪律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评审程序、评价标准,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遵守评审纪律,要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资格的,将撤销其职称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取得资格已聘任的,取消其评审和聘任结果;对在评审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不准确把握标准、程序不规范或在县级及以上审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相关要求

1.2025年教育系统初级、中级、高级(含正高)职称评审同时开展。

2.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3.推荐评审条件、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1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双定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执行。各单位应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职评方案,并按照个人申请,对符合任职标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推荐。  

4.受到纪政务处分的,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文件执行,即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教师业务素质测试应测试而未测试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C 等级及以下人员不纳入中、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范围;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D 等级人员不纳入初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中小学校不在一线任教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5.委托评审由工作单位申请委托评审,编制内教师不得参加委托评审。

(二)指标使用

1.指标投放详见附件1。

2.各单位申报评审须按照下放的空岗指标数,等额推荐评审;

3.“双定向”评审按下发“双定向”指标推荐评审,“双定向”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聘任时实行比例单列,不占各校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

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规定,“对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3年的教师(针对的对象为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5.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应对应申报本人现任职岗位,必须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1号)《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双定向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2号)文件中的附件提交材料。

交材料时,由学校一名行政人员提交材料(材料含经校长亲笔签名的评审结果公示),不接收教师个人上交的任何材料。

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人事档案复印时间。各校职称评审档案调取复印须指派专人统一一次性完成。

一圈层学校及直属单位:202598日-9日;

二圈、三圈层学校:2025910-11日

(二)材料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时间:须在202591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要在2025年9月19日前进入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师民主测评满意率、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所在单位申报名额。

(四)复审推荐

县教育体育局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对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此环节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不做退回处理,所以请各学校负责审核)

(五)组织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系列评委会组织专业组评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职称评审结果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评审结果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中(初)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分别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确认。中级职务职称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初级职务职称由县教育体育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单位材料

各校园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破格、不占岗)等要素,评审相关佐证材料需按要求装订上报(相关要求详见对应系列的附件)。

(二)个人材料

1.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申报学段、学科,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材料装订关,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不退不换,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告知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2025年9月16日18:00。各学校(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8:00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1日18: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前。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二圈层、三圈层学校20259月16日-17日;一圈层学校、城北学校及直属单位:20259月18日。

七、其它事项

在入编前获得我县认可或确认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教师,如果在公立学校聘任期符合《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规定,可以通过本次评审使用本校空岗指标开展聘任。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829

相关附件
  •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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