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雷波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工作的通
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了做好2025年度全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的条件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将2025年度雷波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的任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专业。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个专业。
(三)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专业
开展的评审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个专业。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按照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须在9月30日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2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签属《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公示结果》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提交县林业和草原局。
3、行业主管和县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行、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以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
4、组织复审。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登录四川审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接收”),申报人员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乡镇或相关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审核送审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5、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初评委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初评委会评委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7、办理相关手续。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装入个人档案。县林业和草原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板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7日—10月31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齐全、印章不齐、材料整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4楼局办公室。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0834—8822459。
2、申报专业。申报人员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再《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申报相应专业。
3、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4、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人社部令25号)、《关于〈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须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5、年度考核。申报人须提供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累计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推荐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推荐申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察,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的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弄虚作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附件:1、《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
3、2025年度雷波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规范材料
4、2025年度雷波县林业专业初级职称申报送审人员名册。
5、审阅材料记录表
6、2025年度雷波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7、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9、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雷波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27日
-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1).pdf下载
-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下载
- 9.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1).doc下载
- 5.审阅材料记录表.doc下载
- 6.2025年度雷波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doc下载
- 7.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doc下载
- 3.2025年度雷波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x下载
- 4.雷波县2025年度林业专业初级职称申报送审名册.xls下载
- 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