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 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党校:
按照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启动2025年度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市党校系统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日8:00至2025年9月21日18:00,逾期系统将无法接收上报。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时间为2025年9月1日8:00至2025年9月30日18:00。个人网上申报期间,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
(三)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8:00。
(五)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操作手册下载、申报和推荐。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进行推荐的人员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盖章扫描件,并逐级提交。
(三)材料复核。中评委办公室对经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四)材料报送。复核通过后,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社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五)中评委评审。由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职称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局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按程序报送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
(七)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到中评委办公室统一领回纸质申报材料,及时移交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登录“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模块中查询并下载。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需按照以下名目及顺序装盒,所有复印件需要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侧边加盖骑缝章。有关单位应逐项查验原件,并做好线上线下申报材料一致性审查工作。
1.《2025年度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申报初级、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1份。汇总表由送审单位审核后统一盖章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和取得现职称年限、申报专业、业绩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
4.教学、科研、咨政等业绩佐证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查验);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任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任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6.属委托评审的,应提供具有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同意证明。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详见附件3)1份,粘贴在申报材料档案盒封面。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现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2025年9月21日(含)前发表或结项。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全员答辩,专家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答辩。答辩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务必与系统信息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四)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评委会接收材料并复审合格后,再另行通知缴费。
(五)材料报送地址:申报纸质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报送。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青衣江东路一段366号市委党校厚德楼206办公室)。
(六)评审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宇,0838-5363113。
附件:1.《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5年度德阳市党校系统教师申报初级、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
中共德阳市委党校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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