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东县交通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东县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交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交通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要求
申报人员须在我县连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满6个月(自申报之日起向前计算),且社保缴纳单位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三)初级职称初定范围
初级职称初定仅限于我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交通运输相关工作,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限制申报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初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职称评审和初定,也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不同系列或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二、申报专业
(一)专业方向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包括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领域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定额与规范编制、试验检测、养护管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专业一致性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实际所从事的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岗位申报相应职称,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活动等材料应真实、准确反映本人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实践。实际专业技术工作内容与申报专业方向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评审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近相关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在基层工作,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可提前1年申报。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5.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二)助理工程师初定
1. 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 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初定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非公有制企业的人员由相关协会审查,签章推荐报送。(所有材料由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规定提交、整理,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规范的,不得受理。系统材料上传后下载打印装订。)
(一)个人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书,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二)申报人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对申报人员从任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单位意见,在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由本人提出申请书由单位进行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式结果(见附件3)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单位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第1页)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栏签署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附件1第11页)。参加驻村工作服务期间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不做强制要求。
(四)其他证明材料(转正文件、本年度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等)。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审核并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X,XX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单位公章)。使用专用牛皮纸档案袋装档。
五、报送评审材料及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顺序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包装,每个档案袋封面张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双页打印,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
1.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500 字左右。(一式一份)。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单位不得受理。
六、相关要求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的规定,职称评审费为初级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八、报送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系统资料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三)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四)现场材料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评审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前,报会东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周伯彪,电话:13989234933。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公示(式样)
4.公示结果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初定)申报信息汇总表
会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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