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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林业和草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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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9
美姑县林业和草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林业和草原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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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风顶保护区管理局、局机关各站(股、中心)室、县国有林场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3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要求,经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市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专业。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其中参加初级职称初定人员所要求的业绩条件参照(川林规发〔2023〕3号)初级职称评审所需业绩条件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规定审核报送。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91日一9月31日17:3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30。

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式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3.主管部门审核。美姑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若申报单位为市属国有企业,需先提交到主管国资单位,再提交到美姑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核。

4.组织复审。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林草局。

现场审核审原件收复印件,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论文及业绩材料等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市林草局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5.组织答辩。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6.专家评议。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议会。

7.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初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林草局将初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9.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市林草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市林草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5日-11月1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林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8242377

2.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3.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

4.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提供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提供2024-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提供2022-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年度考核。申报人须提供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累计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由申报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提供2024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提供2023-2024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提供2021-2024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全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7.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8.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9.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答辩费共计1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我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

本条件的通知

3.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

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4.2025年度美姑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

报材料规范

5.2025年度美姑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

员名册

6.审阅资料记录表

7.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8.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封

9.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美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829

相关附件
  •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下载
  • 9.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doc
    下载
  • 3.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
  • 7.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doc
    下载
  • 8.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封皮.doc
    下载
  • 6.审阅材料记录表.doc
    下载
  • 4.2025年度美姑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
    下载
  • 5.XXXX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xlsx
    下载
  •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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