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艺术、群众文化、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五个系列 (专业)初、中级职称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现将2025年度全州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五个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和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评审(初定)专业及申报对象
(一)今年我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如下:
1. 艺术系列:包括演员、演奏员、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人物造型、音响、视频等设计)、演出监督(含舞台监督、作品制作、监制等)、舞台技术(含舞台装置、化妆、道具、灯光、音响等)9个专业,分别为三级(中级)和四级(初级)。
2. 群众文化专业:包括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3. 图书资料专业:包括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4. 文物博物专业:包括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5. 播音主持专业:包括一级播音员(中级)、二级播音员(初级)。
(二)受理评审对象:全州从事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播音主持等领域专业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处分期内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初定。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三)受理初定对象:中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全州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五个专业(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州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五个专业(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文件执行。
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和单位,如需委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中评委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
关于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四川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印发〈全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全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广发﹝2023﹞58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见附件10)。
(三)职称初定相关条件及要求
1. 初定员级职称:中专、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 初定助理级职称: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参照申报评审的业绩要求);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参照申报评审的业绩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 初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 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参照申报评审的业绩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4. 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5. 申报职称初定条件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6. 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提交至单位,逐级审核后报送凉山州文广旅局。
7. 职称初定方式以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 严格实行职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职称初定,由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空缺证明。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创建业绩档案。严格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 号)规定(附件9),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申报播音主持专业的可不作创建业绩档案要求)。
(二)个人申报。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其中申报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的,需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正文、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指定专人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市)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部门审核。各县(市)文广旅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文广旅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
(五)复审推荐。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六)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两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当地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由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汇总报送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各送审单位(县市文广旅局)须填写《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见附件2),一并报送。
(七)组织评审。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初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专业评委会组织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中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办公室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专业评委会组织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
(八)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中级职务职称、初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分别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确认。中级职务职称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初级职务职称由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函告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
(九)办理相关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到州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时间安排:
1.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30日16:00(逾期不得补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6: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 各县(市)文广旅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6:00。
3.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40元/人,由送审单位在纸质材料报送时一并缴纳。
(三)注意事项
1. 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所列的馆员资格条件,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群众文化相关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2. 请各县(市)人社局、文广旅局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所辖街道、乡镇,以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3. 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主管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5.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材料报送地点: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西昌市保安金融大厦A幢)13楼1311室人事科。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详见附件7。
- 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1).pdf下载
- 附件9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1-7.doc下载
- 附件8: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doc下载
-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播音主持五个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