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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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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5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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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会东县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州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建设系统实际,现将2025年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评审对象

全县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申报人员须在我县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职称初定)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职称初定条件。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初定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

三、评审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5年起,我县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初定)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或职称初定条件的,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会东县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职称初定)。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诚信承诺。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按程序报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

(四)主管部门审核

1.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逐级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审核职称证书、人员身份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2.县级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五)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

在会东县发布、广告栏、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会东县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并提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初级职称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并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

1.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线上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及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盖章,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报送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材料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二)党风廉政评定表。

(三)学历证书。

(四)工作总结,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五)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六)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七)参与完成至少一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八)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一式一份)。如系合著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九)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保、初始学历证、最高学历证明及最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营业执照、任现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十)事业人员的需提供本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非参公事业人员的证明(一式一份)。

(十一)2025年会东县建设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证件须将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并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XXXXN年XX月XX日”须加盖审查单位鲜章)一并送审,审原件收复印件。

2.职称初定纸质材料(初级)。线上初定初级职称经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本人及所在单位在《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盖章,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见附件)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职称初定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审核通过一周内完成。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1份。

(2)《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1份。

(3)《2025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由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申报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清。职称初定不收取费用。

七、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月10日,个人修改提交时间截止2025年9月22日,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所有审核包括评委会审核及个人修改等在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5室,地址为数字规划馆。咨询电话:0834-8558113。

八、提示事项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包括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应按《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关专业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

(二)职称初定有关要求。

1.申请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建设工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3.在完成职称评审工作后,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三)系统技术支持:19113903952、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公示(式样)

2.会东县职称初定申报表

      3.会东县职称申报群




           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3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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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2025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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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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